發布時間:2012-07-25 共1頁
內容摘要:報名時間:2012年7月11日上午9∶00起至2012年7月31日下午17∶00?,F場資格審核時間:2012年7月30日至2012年8月2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繳費時間首次報考人員:2012年7月30日上午9∶00起至2012年8月5日下午17∶00止。非首次報考人員:2012年7月11日上午9∶00起至2012年8月5日下午17∶00止。準考證打印報考人員于2012年10月6日上午10∶00起至2012年10月14日下午14∶30止可登錄廣西人事考試網打印準考證。
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局):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文件《關于2012年度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和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z2012?{35號)精神,結合廣西實際情況,現將2012年度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和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及科目房地產估價師:
10月13日上午09:00-11:30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含房地產估價相關知識)
下午14:00-16:30房地產開發經營與管理(自備計算器)
10月14日上午09:00-11:30房地產估價理論與方法(自備計算器)
下午14:00-16:30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開卷、自備計算器)
房地產經紀人:
10月13日上午09:00-11:30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下午14:00-16:30房地產經紀概論(自備計算器)
10月14日上午09:00-11:30房地產經紀實務(自備計算器)
下午14:00-16:30房地產經紀相關知識(自備計算器)
二、報考條件
(一)房地產估價師報考條件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
1.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包括房地產經營、房地產經濟、土地管理、城市規劃等,下同)中等專業學歷,具有8年以上相關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5年;
2.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大專學歷,具有6年以上相關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4年;
3.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學士學位,具有4年以上相關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3年;
4.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碩士學位或第二學位、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2年;
5.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博士學位;
6.不具備上述規定學歷,但通過國家統一組織的經濟專業初級資格或審計、會計、統計專業助理級資格考試并取得相應資格,具有10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6年,成績特別突出的。
(二)房地產經紀人報考條件
1.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參加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
?、偃〉么髮W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3年。
②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2年。
③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1年。
?、苋〉么T士學位,工作滿2年,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1年。
?、萑〉貌┦繉W位,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1年。
2.免試條件已經取得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者,報名參加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可免試《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科目。
(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符合房地產估價師、房地產經紀人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和臺灣居民,可報名參加相應的資格考試。報名時應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及相應專業機構從事專業工作年限的證明。
三、報考程序首次報考人員須完成網上填報、現場資格審核和網上繳納報名考試費等報考程序,方為報考成功。
非首次報考人員完成網上填報、網上繳納報名考試費即為報考成功。不需要到現場辦理資格審核確認手續。
(一)網上填報
1.填報時間。報考人員于2012年7月11日上午9∶00起至2012年7月31日下午17∶00止統一登錄廣西人事考試網(www.gxpta.com.cn)填報個人報考信息。
2.填報流程。首次報考人員登錄廣西人事考試網報名系統填寫2012年度房地產估價師或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考試報名表,同時上傳一寸當年正面免冠照片(具體操作按網上“照片上傳說明”進行)。非首次報考人員登錄廣西人事考試網報名系統填寫2012年度房地產估價師或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考試報名表,在表中只能對工作單位、聯系電話、考試科目進行一次性修改。
?。ǘ┈F場資格審核
1.區直報名點現場資格審核時間:2012年7月30日至2012年8月2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審核地點:廣西人事考試報考大廳(南寧市金洲路33號廣西人才大廈三樓)。
各市報名點現場資格審核時間原則上與區直報名點一致?,F場資格審核截止時間不推遲,如有特殊情況,須經廣西人事考試院同意后由各市另行通知。
2.現場資格審核提供材料。首次報考人員須攜帶單位初審并加蓋公章的報名表、居民身份證和符合報考條件的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等相應證件(驗審原件,提交復印件)到所選擇的報名點現場辦理資格審核手續。報考免試級別的報考人員須提供單位出具的免試證明(可登陸廣西人事考試網“辦事指南”欄目中參照“執業資格考試申請免試證明材料樣本”)和符合免試科目條件的相應證件(驗審原件,提交復印件)到所選擇的報名點現場辦理資格審核手續。
?。ㄈ┚W上繳納報名考試費
1.全區報名點全部實行網上繳費(具體程序見附件1)。首次報考人員現場資格審核通過后,自行在網上繳費。非首次報考人員在網上修改信息報名后,直接在網上繳費。
2.繳費時間。首次報考人員:2012年7月30日上午9∶00起至2012年8月5日下午17∶00止。
非首次報考人員:2012年7月11日上午9∶00起至2012年8月5日下午17∶00止
3.收費標準。按自治區物價局、財政廳桂價費?z2004?{103號文件規定,報考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應繳納報名費每人次10元,考試費每人每科60元;按自治區物價局、財政廳桂價費?z2004?{135號文件規定報考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考試應繳納報名費每人次10元,考試費每人每科70元。
4.發票領取。區直報名點報考人員:⑴憑網上繳費的資格考試報名表或本人居民身份證領取發票;⑵發票領取時間:網上繳費后于2012年8月26日-10月19日上班時間辦理;(3)發票領取地點:南寧市新竹路20號廣西人事考試院303室(所開票據均為事業性統一收據),(4)凡超過領取日期不領取發票者,視為不需要票據。
各市報名點報考人員:各市報名點的發票領取方式由各市另行安排。
5.各市報名點組織報名費10元/人由廣西人事考試院返還支付。
?。ㄋ模﹫罂家髨罂既藛T對提交報考材料及信息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如提交虛假材料、信息的,一經發現,將按相關規定處理,取消報考資格;已參加考試且成績合格的,取消已取得專業技術資格,不給予發放資格證書;取得相應證書的,由證書簽發機關宣布證書無效,收回證書。情節嚴重者,按有關規定處理。
?。ㄎ澹┪窗匆幎〞r間進行報名和繳費的報考人員視為自動放棄報考資格,不再受理補報手續。
四、準考證打印報考人員于2012年10月6日上午10∶00起至2012年10月14日下午14∶30止可登錄廣西人事考試網打印準考證(須打印出照片,黑白、彩色均可,自貼照片無效)。
五、試題類型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設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客觀題)、房地產開發經營與管理(主、客觀題混合)、房地產估價理論與方法(主、客觀題混合)、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主觀題)。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考試設四個科目,均為客觀題??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主觀題在答題紙上作答。
六、參加考試及注意事項
?。ㄒ唬┛忌鷳紩r,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
?。ǘ┛荚嚂r考生必須攜帶本人居民身份證、準考證參加考試,兩證缺一不可。
?。ㄈ┛忌杂X維護考試工作場所秩序,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遵守考場紀律,若有違紀違規行為,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12號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處理。
?。ㄋ模┓康禺a估價師資格考試《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科目為開卷考試,考生可攜帶紙質資料,僅限自用,不得與其他考生交換使用。
七、考場設置
本次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和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考試考場設在南寧市,全區各地考生集中到南寧應考。
八、成績管理
1.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成績管理實行2年滾動管理。參加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4個科目的考試,方可取得資格證書。
2.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考試:參加4個科目(考全科級別)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考試科目;參加3個科目(免試一科級別)的人員必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資格證書。
九、成績查詢與證書辦理
1.考試三個月后可在廣西人事考試網查詢成績,咨詢電話:0771-5505211.
2.證書辦理具體時間以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http://www.gx.lss.gov.cn)中的“職業資格查詢”專欄公布為準。
辦理地點:南寧市怡賓路6號(廣西政務服務中心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窗口)
咨詢電話:0771-5595807.
十、考試大綱及考試用書各科目考試范圍及對考生應具備能力的集具體要求,請分別查閱《全國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大綱》和《全國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大綱》
十一、咨詢電話政策文件咨詢:0771-5864453(自治區人社廳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處)
網上報名考務咨詢:0771-5505211(廣西人事考試院考務部)
考試報名票據咨詢:0771-5853282(廣西人事考試院綜合部)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辦公室
廣西壯族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辦公室
二??一二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