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6-09-05 共1頁
根據《房地產經紀專業人員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人社部發〔2015〕47號),經我會審查,景莉娜等90人符合初始登記條件(附件1),趙曉輝等195人符合延續登記條件(附件2)。上述人員可以通過中國房地產經紀人網站上的信用檔案系統在線打印登記證書。
取得《房地產經紀人登記證書》,表明持證人已取得房地產經紀人職業資格證書并完成登記,可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以房地產經紀人名義從事房地產經紀活動。
張豐杰等21人符合注銷登記條件(附件3),予以注銷登記,其《房地產經紀人注冊證書》已收回并作廢。特此公告。
附件:
1.房地產經紀人初始登記人員名單
2.房地產經紀人延續登記人員名單
3.房地產經紀人注銷登記人員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