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0-01-14 共1頁
四川省國土資源廳文件
川國土資發〔2008〕43號
關于2008年全國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報考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國土資源局、各土地評估中介機構:
根據國土資源部《關于組織2008年全國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國土資廳發[2008]35號)的精神,2008年全國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定于2008年9月20日至21日舉行,現將我省報考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條件
(一) 考試報名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遵紀守法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均可報名:
1.取得大專學歷且從事相關工作滿兩年;
2.取得本科學歷且從事相關工作滿一年;
3.取得博士學位、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班畢業;
4.不具備前款1、2、3項規定國家承認的學歷或學位要求,但具有國家認可的中級以上相關專業技術職稱。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予受理報名:
1.因故意犯罪受刑事處罰,在服刑期間及自刑罰執行完畢之日起至報名之日止未滿五年的;
2.被取消土地估價師資格未滿五年的;
3.被取消考試資格未滿兩年的;
4.在評估或相關業務中受到行政處罰或者撤職以上行政處分,自處罰、處分之日起至報名之日止未滿兩年的。
二、報名事宜
全國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四川省考區設立考區辦公室,具體工作委托四川省土地估價師協會負責。
(一)報名方式
我省今年考試報名采取網上報名、現場確認的方式進行。請參加考試的考生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統一采用“全國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報名系統” (以下簡稱考試報名系統)進行報名,登錄國土資源部《土地估價機構和人員執業信息公示系統》(http//credit.mlr.gov.cn)或中國土地估價師協會網站(http://www.creva.org.cn)進入考試報名系統,參照用戶使用手冊進行網上報名,同時將本人近期彩照掃描后一并上傳(照片大小為100×150px、照片格式為jpg),已參加過上年度全國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的考生,選擇考區后,填寫檔案號、姓名、證件號調出檔案進行報名,其中,檔案號必須填寫,姓名、證件號碼至少填寫一項;初次參加考試的考生,選擇考區后,點擊“新考生通道進行報名”。而后攜帶網上下載的報名表及以下報名材料前往報名地點辦理現場確認手續:
1.合法有效證件(公民身份證、現役軍人持軍官證、文職干部證或士兵證)的原件及復印件;
2.國務院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學歷(學位)證書、相關專業技術職稱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相關工作經歷的證明;
4.兩寸近期彩色證件照兩張。
報考人員提交上述復印件時,攜帶的相應原件經省土地估價師協會當場驗證后退還,復印件由考區辦公室負責存檔備查。報考人員應如實填寫報名材料,并對提供的報考證明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因報考人員網上填寫報名材料時造成錯誤導致不良后果的,責任由其個人自負;若發現弄虛作假行為,取消個人考試資格,并且記錄在案,保留追究有關單位或當事人責任的權力。
報考人員委托他人代為報名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還應提供被委托人的合法有效的身份證的原件、復印件和授權委托書。
(二)報名費用
經省物價局、財政廳核準,今年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向考生收取的考務費標準為每人每科65元,請考生在辦理報名審核確認手續時一并交費。
(三)報名時間和確認地點
四川省2008年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網上報名時間為5月25日至7月5日,報名確認地點設在省土地估價協會秘書處,地址為成都市人民北路一段25號省國土資源廳人北綜合樓500室;報名現場確認時間為5月25日至7月10日(法定休息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聯系人:龔 毅 唐濟業
電 話:028-83228664(傳真)
(四)領取準考證時間與地點
請參加考試的考生于2008年8月28日至9月15日(法定休息日除外),在省土地估價師協會秘書處領取《四川省2008年度全國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準考證》。
三、考試科目和范圍及參考資料
考試科目包括:土地管理基礎與法規、土地估價理論方法、土地估價實務基礎、土地估價案例與報告、土地估價相關知識五門,全部實行閉卷考試。各科考試范圍見《全國土地估價師資格綱(2008年)》。
考試參考資料為國家現行土地行業有關法律、法規、政策,以及行業準則、技術標準和技術規程等。考生可自由選擇報考科目,自行確定購買考試參考教材。
四、考試時間及考試地點
全國統一按照“北京時間”進行考試。其中:
2008年9月20日:
土地管理基礎與法規 8∶30-9∶30
土地估價理論方法 10∶30-12∶00
土地估價實務基礎 14∶30-17∶00
2008年9月21日:
土地估價案例與報告 9∶00-11∶30
土地估價相關知識 14∶30-17∶00
四川考區考點設在成都市,具體考場設置地點另行在四川省土地估價師協會網站(http://www.screva.org/)上公布。
五、發證與執業
考生可在全部考試結束之日起3個月內,在國土資源部的《土地估價機構和人員執業信息公示系統》查詢考試成績。全部考試科目合格者,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估價師資格證書》,獲得土地估價師資格,資格證書由省土地估價師協會統一發放。
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估價師資格證書》的土地估價師,需要通過實踐考核,進行執業登記后方能在土地估價報告上簽字,承擔法律責任。實踐考核的具體時間、辦法將根據中國土地估價師協會的安排另行通知。
二????八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