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2-07-25 共5頁
核心提示:前不久,新疆尉犁縣陳其興投書本刊,反映縣政府1997年底、1998年初依法為其確權辦理1054畝的國有土地使用證,因轉讓人王新成2000年提出異議,2004年被政府撤銷,之后便陷入確權、撤銷怪圈,至今10年確權未了,導致搶種毆斗事件年年發生,并激化為治安刑事案件。及赴京上訪遭壓制、舉報毀林犯罪遭袒護等問題,并強烈要求國家相關部門予以查處,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記者調查結果證實,案件背后存在問題多多,目前已引起媒體關注。
在尉犁縣政府及其職能部門,記者提起陳其興、王新成,工作人員都知道又是說“姐夫和小舅子”爭地的事??申惼渑d則認可與王新成僅是山東臨邑縣的老鄉關系。
陳其興表示,縣政府把全部土地確權給陳其興才是公平、公正、合法的處理結果,因為王新成與陳其興簽訂轉讓合同以后,農經站土地開發合同的全部義務都是陳其興履行的。雖然自治區高院撤銷了縣政府的確權決定,但理由僅是政府土地開墾審批程序規范程度存在問題,并非雙方民事實體訴訟對王新成權益的確認。所以,縣政府把轉讓合同混為土地權屬爭議為其確權,明顯侵犯陳其興的合法權益,也是導致投訴、舉報、進京上訪的主要原因。回憶10年奔波維權的歷史,陳其興一籌莫展、滿腹辛酸。
確權的合法性成為爭議的焦點
據陳其興介紹:1995年10月25日,王新成與尉犁縣喀爾曲尕鄉農經站簽訂了一份土地開發合同,合同規定:同意王新成開墾荒地1000畝、農經站投資11萬元、承包費按規定繳納、耕地使用權歸農經站所有。合同簽訂后,王新成1995年、1996年收到農經站投資款8萬元,并開墾了部分荒地。
1996年12月5日,王新成將債權債務、固定資產和土地全部轉讓給了陳其興并簽訂了轉讓合同。
據陳其興講,實際上王新成于1996年9月份因無力經營,就丟下不管了,陳其興為收回幫其借款,不得不將土地及固定資產接收下來,接收時232.5畝是開過的土地,519畝地塊開了約150畝、468畝地塊開了約200畝,其余部分屬接管后開墾。
1997年12月,陳其興將3宗土地1219.9畝、及未開墾的2宗353.6畝,五宗共計1573.5畝,向尉犁縣土管局申請確權,其中519畝未受理,但土管局確定陳其興為土地的實際使用者。依據是2004年尉犁縣國土局出具的土地使用證明。證明內容為:由陳其興在尉犁縣喀爾曲尕鄉阿瓦提村使用的國有土地面積490畝,是有鄉農經站轉讓得來,并從1997年以來一直種植。從2003年3月以來,因涉及塔河治理,經我局喀爾曲尕鄉國土所進一步核實,陳其興為該宗土地的實際使用者。
其余四塊1054畝,尉犁縣土管局分別于1997年12月31日頒發了尉國用(1997)字第163號國有土地使用證,使用面積232.5畝;1998年2月17日頒發了尉國用(1997)字第153號使用面積468.4畝、尉國用(1997)字第154號使用面積159畝、尉國用(1997)字第155號使用面積194.6畝的國有土地使用證,性質為國有農業用地。陳其興還曾繳納了農經站投入的貸款資金8萬元、利息23132.5元、農藥柴油1007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