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0-01-14 共1頁
2008年全國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將于本周末20、21日舉行。提醒各位考生注意以下考試事項:
考試科目及時間
9月20日(星期六):
上午 08:30―09:30 土地管理基礎與法規
上午 10:30―12:00 土地估價理論與方法
下午 14:30―17:00 土地估價實務基礎
9月21日(星期天):
上午 09:00―11:30 土地估價案例與報告
下午 14:30―17:00 土地估價相關知識
各科目具體考試時間和題量如下所示:
試卷總分700分,考試時間共計10個小時。
第一科土地管理基礎與法規,試卷分值為100分,約70-80題,考試時間1小時。
第二科土地估價理論方法,試卷分值為120分,90題左右,考試時間1.5小時。
第三科土地估價實務基礎,試卷分值為160分,60題,考試時間2.5小時。
第四科土地估價案例與報告,試卷分值為160分,考試時間2.5小時。
第五科土地估價相關知識,試卷分值為160分,約120-130題,考試時間2.5小時。
題型及結構比例
本次考試共分為七種題型:
1.判斷題:知識類所占比例40%,運用類所占比例60%。
2. 單項選擇題:本類型題有四個備選答案,只有一個正確,知識類所占比例50%,運用類所占比例50%。
3.多項選擇題:本類型題有五個備選答案,兩個及以上正確,知識類所占比例60%,運用類所占比例40%。
4.情景題:給定土地估價報告片斷的若干條件,其中有判斷、選擇、計算等小題目。
5.計算題:包括計算思路、步驟、公式、參數設定、分級計算結果表達、計算單位等方面的考核,單項計算占20%,原理運用類30%,綜合運用類50%。
6.案例分析:給定完整的案例,與現行法規、政策相結合,產權認定、規程掌握程度,設有問答、選擇和計算題型。
7.報告判讀:撰寫土地估價報告,以及報告規范格式,報告中潛藏的疏漏、錯誤分析,考核估價原理、依據,稅的調整運用等方面的內容。
考場注意事項
1.考試前20分鐘憑《準考證》、《身份證》等有效證件進入考場,在“考場座次表”上簽到后,對號入座,并將兩證放在課桌右上角以便查對。遲到30分鐘不得入場,開考30分鐘后方可交卷出場;交卷時必須將所答試題(卷)、答題卡全部交回。
2.考試答題形式:“土地估價實務基礎”科目由主觀題和客觀題組成,“土地估價案例與報告”科目為主觀題,其余三科目均為客觀題;主觀題在答題卡上用藍(黑)鋼筆(簽字筆)或圓珠筆答題;客觀題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填涂,作答填涂時用鉛筆橫向涂寫數筆,黑度以蓋住信息點的[ ]為準,如需要修改,一定要用橡皮擦干凈后,再重新填涂。不要卷折、弄臟、弄破答題卡,否則,將會造成誤判,影響考試成績。嚴禁在答題卡的背面答題、涂寫或打草稿,也不得在答題卡上做任何標記,否則,成績無效。
3.考生除可攜帶2B鉛筆、橡皮、尺子和藍色或黑色鋼筆(簽字筆)、圓珠筆以及不具備文字儲存或音響功能的計算器用于答題使用外,不得攜帶任何書籍、資料、筆記、紙張及各類無線通訊工具進入考場,嚴禁將試題(卷)、答題卡帶出考場。各科試卷本可作草稿紙使用,考后收回。
4.答題前,考生必須將姓名、準考證號等按規定準確填寫在答題卡上,認真閱讀答題卡和試卷的答題注意事項。每個考生對應一張注明考生姓名和準考證號的答題卡。嚴格按規定的題號和位置用規定的筆填涂或作答,否則所答試卷無效。科目準考證號是按照考試科目進行編制的,不同的科目有不同的準考證號,應考人員每參加一門科目考試,必須填寫對應的準考證號,切勿填錯。
5.考生應嚴格遵守考試紀律、考場規則,違反者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6.成績查詢:考試結束日起三個月內,通過《土地估價機構和人員執業信息公示系統》或《中國土地估價師協會網站》及電話、短信等方式查詢。
7.“檔案號”是考試部門對應考人員成績管理的唯一依據。因此,拿到準考證后,請記住并且保管好本人的“檔案號”,再次報考時必須填寫以確保成績滾動管理!
成績查詢/管理
各科成績于全部考試結束之日起3個月內公布,屆時考生可通過國土資源部的《土地估價機構和人員執業信息公示系統》查詢考試成績。應試人員在連續三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考試,獲得《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估價師資格證書》,取得土地估價師資格,證書經各考區統一發放。
取得土地估價師資格并在土地估價機構執業的土地估價師,應當通過實踐考核,并進行執業登記。經過執業登記的土地估價師方能在土地估價報告上簽字,承擔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