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綱要(1997~2010年)》規劃期間,全國累計建設占用耕地183.1萬公頃,年均建設占用耕地20.35萬公頃,與1991~1996年的年均29.37萬公頃相比,降低了31%。&考&試大$全國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綱要有力保護了農用地特別是耕地。
《全國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綱要(1997~2010年)》經批準實施以來,對于切實落實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嚴格保護耕地特別是基本農田等發揮了重要作用,在加強土地宏觀調控和管理、控制和引導土地利用等方面取得了顯著成效。通過依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嚴格審核城市、村鎮等建設規劃和審批建設項目用地,有效遏制了建設用地規模的盲目無序擴張,土地閑置浪費現象明顯減少。
規劃實施以來,全國人均建設用地水平基本保持穩定,&考&試大$遏制住了20世紀80年代以來建設用地增長明顯快于人口增長的勢頭。1997年至2005年,全國建設用地總量年均增長30.47萬公頃,比1991年至1996年年均增長47.31萬公頃下降了35.6%。在控制建設用地總量同時,加強對各業用地的引導,建設用地結構與布局進一步優化,建設用地節約集約利用水平不斷提高,有效保障了經濟社會各項事業發展必需的用地。1997年至2005年,全國單位建設用地二三產業產值從19.63萬元/公頃增加到50萬元/公頃。
原綱要實施以來,經過各級人民政府及國土資源管理部門的共同努力,土地用途管制得到進一步加強,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對各類建設特別是建設占用耕地的控制和引導作用日益突顯,非農建設占用耕地規模逐步下降,耕地保護的整體效果明顯。全國建設占用耕地實現占補平衡。在保護耕地數量同時,各地十分重視耕地質量建設,不斷加大農業科技創新和基礎設施建設投入力度,積極改善耕地生產條件,農業綜合生產能力穩步提高,國家糧食安全基礎得到有效保障。
在原綱要指導下,全國完成了省、市、縣、鄉四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編制和修訂工作,&考&試大$基本建立起符合我國國情、自上而下逐級控制的土地利用規劃體系,為國家加強土地宏觀管理和實施土地用途管制提供了基本手段。特別是在近幾年加強和改善宏觀調控中,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年度計劃作為控制土地供應"閘門"的主要手段,有效發揮了對建設用地和固定資產投資規模、結構的調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