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0-01-14 共1頁
江蘇新城房產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南京新城創置房地產有限公司于2008年10月向南京市江寧區人民政府提出2007年12月競得的南京市江寧區2007G104地塊的退地申請。| 經區政府同意,南京市國土資源局江寧分局與新城創置簽訂關于解除上述地塊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及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協議,雙方當初簽訂的土地出讓合同解除,江寧分局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新城創置已交付的土地出讓金中定金3540萬元不予退還,并承擔相應違約責任;江寧分局退還新城創置剩余已支付的土地出讓金944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