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日前下發通知,對全省開展農村集體土地確權和登記工作進行全面部署。
通知明確,2009年年底全省完成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確權和登記發證工作,2010年上半年基本完成全省宅基地使用權確權和登記發證工作,2010年年底完成全省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確權和登記發證工作。
為切實保障農村集體土地確權和登記發證工作順利完成,安徽省政府要求各地要成立由政府負責同志擔任組長,民政、財政、國土資源、住房和城鄉建設、農業、林業等部門負責同志為成員的領導小組,負責協調解決土地確權登記中遇到的政策性問題和重土地權屬糾紛。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國土資源管理部門。省政府要求各有關部門要加強配合,共同完成集體土地確權和登記發證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要結合當地實際,先行試點,平穩有序推進。要優先辦理涉及農用地轉征用、土地開發整理、建設用地置換、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以及城鄉接合部的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工作。土地權屬有爭議的,在爭議調處之前不得登記發證。
通知要求,各地、各有關部門嚴格遵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文件規定,妥善處理好土地使用上的各類歷史遺留問題。對過去形成的土地登記結果要逐宗核查,凡發生變化的應當依法予以變更;對于“有證無地”的,應當依法公告作廢。無權屬來源甚至違法占用未經依法處理的土地,一律不得辦理登記。嚴格執行農村村民一戶一宅、城鎮居民不得在農村購買和違法建造住宅等規定,認真遵守省政府規定的宅基地面積標準。對已經存在的超面積宅基地,要根據不同時期的法律和政策規定,依法依規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