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2-07-25 共1頁
各位考生:
根據《關于組織2011年全國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2011年全國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收費標準:
各考區向考生收取的費用標準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土地估價師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05〕147號)規定辦理。嚴格按照本考區核定的標準收取費用,報名費中應包含上繳的考務費,即每人每科15元人民幣(用于組織考試命題、試卷印制、運送及評閱等項工作)。
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的考生考試的繳費標準與報名考區內地考生相同。
注意事項
1.考試前20分鐘憑《準考證》、《身份證》等有效證件進入考場,在“考場座次表”上簽到后,對號入座,并將兩證放在課桌右上角以便查對。遲到30分鐘不得入場,開考30分鐘后方可交卷出場;交卷時必須將所答試卷、答題卡、草稿紙全部交回。
2.考試答題形式:“土地估價實務基礎”科目由主觀題和客觀題組成,“土地估價案例與報告”科目為主觀題,其余三科目均為客觀題;主觀題在答題卡上用黑色鋼筆(簽字筆)答題;客觀題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填涂,作答填涂時用鉛筆橫向涂寫數筆,黑度以蓋住信息點的[ ]為準,如需要修改,一定要用橡皮擦干凈后,再重新填涂。不要卷折、弄臟、弄破答題卡,否則,將會造成誤判,影響考試成績。嚴禁在答題卡的背面答題、涂寫或打草稿,不得在答題卡上做任何標記,否則,成績無效。
3.考生除可攜帶2B鉛筆、橡皮、尺子和黑色鋼筆(簽字筆)以及不具備文字儲存或音響功能的計算器用于答題使用外,不得攜帶任何書籍、資料、筆記、紙張及各類無線通訊工具進入考場,嚴禁將試卷、答題卡帶出考場。各科試卷可作草稿紙使用,考后收回。
4.答題前,考生必須將姓名、考場號等按規定準確填寫在答題卡上,認真閱讀答題卡和試卷的答題注意事項。每個考生對應一張注明考生姓名和準考證號的答題卡。嚴格按規定在題號和位置用規定的筆填涂或作答,否則所答試卷無效。科目準考證號是按照考試科目進行編制的,不同的科目有不同的準考證號,應考人員每參加一門科目考試,必須填寫對應的準考證號,切勿填錯。
5.考生應嚴格遵守考試紀律、考場規則,違反者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6.成績查詢:考試結束日起三個月內,通過《土地估價機構和人員執業信息公示系統》或《中國土地估價師協會網站》及電話、短信等方式查詢。
7.“檔案號”是考試部門對應考人員成績管理的唯一依據。因此,拿到準考證后,請記住并且保管好本人的“檔案號”,再次報考時必須填寫以確保成績滾動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