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2-07-25 共1頁
各考區于2012年8月1日前將報考人員匯總表以文件形式報考試委員會辦公室(報考人員情況和數量以上報文件為準);8月10日前將本考區的考場座位安排示意圖傳真至考試委員會辦公室;8月17日起可經考試報名系統下載本考區的準考證。各考區應于8月31日前做好考場安排和發放準考證等工作(準考證式樣見附件2),同時將各考區、考區辦公室負責人1寸彩色電子版證件照、接收試卷的地點、聯系人和聯系方式報考試委員會辦公室。檔案號、準考證號由考試委員會辦公室負責統一編排。
附件: 2.準考證式樣、有關檔案號和準考證號格式的說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