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2-07-25 共1頁
準考證式樣
xx省(自治區、直轄市)2012年全國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 準考證 檔案號:20101100001 姓名: 身份證號:xxxxxxxxxxxxxxxxxx 工作單位: 考試地點: |
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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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科目 |
考試日期 |
開始時間 |
結束時間 |
準考證號 |
考場號 |
座位號 | |
土地管理基礎與法規 土地估價理論與方法 土地估價實務基礎 土地估價案例與報告 土地估價相關知識 |
9月15日 9月15日 9月15日 9月16日 9月16日 |
08:30 10:30 14:30 09:00 14:30 |
09:30 12:00 17:00 11:30 17:00 |
11120120510 2112012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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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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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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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報考信息考生請認真核對,如有誤,請于2012年xx月xx日前到考區辦公室核準。 | |||||||
注意事項 1.考試前20分鐘憑《準考證》、《身份證》等有效證件進入考場,在“考場座次表”上簽到后,對號入座,并將兩證放在課桌右上角以便查對。遲到30分鐘不得入場,開考30分鐘后方可交卷出場;交卷時必須將所答試卷、答題卡、草稿紙全部交回。 2.考試答題形式:“土地估價實務基礎”科目由主觀題和客觀題組成,“土地估價案例與報告”科目為主觀題,其余三科目均為客觀題;主觀題在答題卡上用黑色鋼筆(簽字筆)答題;客觀題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填涂,作答填涂時用鉛筆橫向涂寫數筆,黑度以蓋住信息點的[ ]為準,如需要修改,一定要用橡皮擦干凈后,再重新填涂。不要卷折、弄臟、弄破答題卡,否則,將會造成誤判,影響考試成績。嚴禁在答題卡的背面答題、涂寫或打草稿,不得在答題卡上做任何標記,不得使用黑色鋼筆(簽字筆)、圓珠筆填涂,否則,成績無效。 3.考生除可攜帶2B鉛筆、橡皮、尺子和黑色鋼筆(簽字筆)以及不具備文字儲存或音響功能的計算器用于答題使用外,不得攜帶任何書籍、資料、筆記、紙張及各類無線通訊工具進入考場,嚴禁將試卷、答題卡帶出考場。各科試卷可作草稿紙使用,考后收回。 4.答題前,考生必須將姓名、考場號等按規定準確填寫在答題卡上,認真閱讀答題卡和試卷的答題注意事項。每個考生對應一張注明考生姓名和準考證號的答題卡。嚴格按規定在題號和位置用規定的筆填涂或作答,否則所答試卷無效。科目準考證號是按照考試科目進行編制的,不同的科目有不同的準考證號,應考人員每參加一門科目考試,必須填寫對應的準考證號,切勿填錯。 5.考生應嚴格遵守考試紀律、考場規則,違反者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6.成績查詢:考試結束日起三個月內,通過《土地估價機構和人員執業信息公示系統》或《中國土地估價師協會網站》查詢。 7.“檔案號”是考試部門對應考人員成績管理的唯一依據。因此,拿到準考證后,請記住并且保管好本人的“檔案號”,再次報考時必須填寫以確保成績滾動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