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東省齊河縣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特殊的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案件,經調解,在公路上違法曬麥的劉某一次性賠償原告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等共計1萬元。
今年6月12日,王某駕駛的一輛農用車行駛到縣城郊某路段時,因避讓在公路北側曬的小麥,與相向而行的柳某所騎的三輪車相撞,致使柳某死亡,三輪車上的乘車人受傷,王某的農用車側翻,兩車均損壞。后經交警部門認定,王某承擔該起事故的主要責任,麥主劉某承擔該起事故的次要責任,柳某同時承擔該起事故的次要責任。事發后,王某已與柳某的親屬達成賠償協議,但麥主劉某并未賠償。
法院在受理此案后,充分考慮到了各方當事人的過錯程度、法律適用、證據效力及其他因素。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就雙方的賠償金額進行了調解,最終麥主劉某一次性賠償原告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等共計1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