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0-01-14 共1頁
關于組織2007年公路水運工程
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交通廳(局、委),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長江航務管理局,上海港口管理局:
為適應我國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發展對高素質監理人才的需求,我部決定于2007年10月26-28日進行2007年公路水運工程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組織管理。部負責組織全國統一考試,并監督指導各地考試工作。各省級交通主管部門負責本省(區、市)的考試組織工作。每個省(區、市)為一個考區,考點原則上設在省會城市。
二、管理機構。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是一項政策性很強的工作,各省(區、市)交通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建立考試管理機構,制定落實考試具體組織工作實施細則。
三、報名審查。嚴格報考條件審查是保證應考者基本素質的重要環節。各省(區、市)要組織專門力量,嚴格按照報考條件進行審查,確保應考者達到必備的報考條件。
四、考場紀律。監考工作是維護考場秩序和考試公平、公正的關鍵環節,各省(區、市)交通主管部門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強監考及考場管理,防范作弊行為。應考者在考試過程中應嚴格遵守有關規定和考場紀律。監考人員須嚴格執行考場紀律,認真履行監考職責,嚴肅處理違規違紀行為。
五、保密工作。所有與考試管理相關的單位和人員,要嚴格遵守工作紀律。各考區應加強對相關工作人員的保密教育和培訓,建立監督制約機制,堵塞漏洞,嚴防泄密事件發生。
六、考試公告。請各省(區、市)交通主管部門于2007年8月1日前通過省內主要媒體(省報)和交通廳網站發布考試公告。公告內容應包括:各科目考試時間、報考條件、報名時間、受理報名的單位和地址及電話、考場所在城市、考生需要周知的其他事宜。
七、報名條件。報考者可在個人所在單位、服務的監理項目或戶籍(以身份證標明的住址為準)所在地的省(區、市)報名點報考,并應同時滿足下列條件:
(一)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職業道德,工作業績良好,熱愛監理工作。
(二)取得工程類或經濟類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三)年齡在65周歲以下,身體健康,能勝任現場監理工作。
(四)報考監理工程師資格須具有公路、水運工程或相關專業專以上學歷,從事公路或水運工程及相關專業技術工作累計5年以上;報考專業監理工程師資格須具有公路、水運工程或相關專業中專以上學歷,從事公路或水運工程及相關專業技術工作累計3年以上。
(五)未取得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但已參加了2005年考試,并至少有1科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的考生,符合第(一)、(三)、(四)項條件的可繼續報名參加專業監理工程師資格考試。
八、報名方式。本次考試繼續采用網絡報名方式。報考者可登錄我部質監總站網站(http://zjz.moc.gov.cn/),按規定如實、準確登錄本人報考信息并打印報名表,報名表經單位或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審核蓋章后,在規定時間內與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職稱證書、監理資格證書原件、復印件及3張近期小二寸證件照片等材料一起提交省(區、市)報名點審查。
九、考試時間。本次考試安排在2007年10月26-28日。
10月26日(周五) |
10月27日(周六) |
10月28日(周日) | |||
下午 14:30-17:00 |
上午 9:00-11:30 |
下午 14:30-17:00 |
上午 9:00-11:30 |
下午 14:30-17: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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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理理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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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免考規定。參加2005年、2006年公路水運工程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者,其合格科目可免考。考生可根據自身情況選擇報考相應科目。有關綱事宜,可與中國交通建設監理協會聯系。
十一、其他要求。有關考試的其他管理規定仍按《公路水運工程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管理暫行辦法》(交質監發〔2004〕125號)、《2006年公路水運工程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實施方案》執行。辦法和方案的具體內容可登錄我部質監總站網站(http://zjz.moc.gov.cn/)查閱。2007年公路水運工程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工作各階段時間安排另行通知。
十二、聯系方式。本次考試時間緊、任務重、責任。請各考區盡快確定考試工作聯系人、聯系方式(電話、傳真、手機、電子郵箱),并以電子郵件或傳真方式告部質監總站和中國交通建設監理協會。
中國交通建設監理協會聯系方式:
電話:(010)85113181(業務部)
傳真:(010)85113183
電子信箱:JLXHYWB@163.com
部考試工作聯系方式:
電話:(010)65292703(部質監總站公路處)
(010)65292701(部質監總站水運處)
傳真:(010)65292776
電子信箱:jlks@jtbzjz.net
交通部辦公廳(章)
二00七年七月十九日
抄送:北京市路政局、上海市公路處,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交通(公路、道路、水運)工程質監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質監站,上海港建設工程安全質量監督站,天津港港務工程質量監督站,長江航務工程質量監督中心站,監理協會,交通專業人員資格評價中心,部有關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