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0-01-14 共1頁
根據交通部《關于2004年公路水運工程監理工程師資格考試報名有關事宜的緊急通知》[質監公字(2004)037號],現將2004年公路、水運工程監理工程師資格考試有關事宜補充通知如下:
一、報考者報名時因故未能提供監理工程師、專業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或培訓證原件的,可憑復印件或有效證明準予報名,復印件或證明材料的真實性由本人負責。
二、已獲助理工程師技術職稱后任職滿4年者可以報考。考取監理資格者待獲得工程師職稱后發放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
三、各地報名截止日期順延4天,最遲可到4月19日,其它各項工作時間不變。
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
上海市港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