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范交通行政執法權,預防執法腐敗,促進行風建設,確保執法行為有效,吉林省交通運輸廳推出量化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推行交通行政執法責任制、開展交通行政執法檢查、加強交通行政執法隊伍建設四項舉措,成效明顯。
吉林省交通運輸廳制定下發了《吉林省規范交通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辦法》,指導各地細化行政處罰標準,明確適用規則,為遏制亂處罰奠定制度基礎;進一步建立完善了交通行政許可責任追究制度、交通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制度等一系列配套制度。吉林省交通運輸廳還對全省53個市(縣)交通局及其所屬的運管、公路等執法機構和廳直屬執法單位進行執法檢查;組織全省交通行政執法人員認真貫徹《交通行政執法風紀》等5個執法規范,統一進行培訓測試工作,為測試合格的執法人員核發新的《交通行政執法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