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2-07-25 共1頁
一、歷年考試身份證情況
目前考生身份證變更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
(一)考生只有15位身份證號,且以往考試均用15位身份證參加過考試,此次報名仍以15位身份證注冊報名。
(二)考生只有15位身份證號,以往考試曾用此身份證參加過考試,現15位身份證號發生了變更,此次報名必須以新的15位身份證注冊報名。
(三)考生現有18位身份證號,以往考試曾以15位身份證參加過考試,此次報名必須以18位身份證注冊報名。
1.若身份證號碼為正常升位的,考生以15位身份證注冊并登錄報名系統,點擊系統左側“身份證升位”按鈕,按系統提示輸入18位身份證,系統將自動辨別是否符合正常升位規則。
如系統提示“身份證升位成功”,則系統自動將考生以往成績(以15位身份證考試的成績)與18位身份證進行關聯,按正常程序報名。再次登錄系統考生必須以18位身份證進行登錄。
正常升位規則是:原15位身份證編碼出生年擴展為4位(出生日期前加19),最后增加一位數字校驗碼,其余15位號碼一致。
如系統提示“您輸入的18位身份證號碼不正確,沒有升位成功”,說明屬于身份證異常升位。
2.若身份證號碼為異常升位的,請按照下文二(二)程序進行處理。
(四)考生以往以18位身份證參加過考試,現18位身份證號發生了變更,此次報名必須以新的18位身份證注冊報名。
(五)考生以往持軍官證、護照參加過考試,現持有新身份證,此次報名必須以新身份證號碼進行注冊報名。
二、注冊報名程序
(一)考生符合上述第(一)項情況的,按正常程序注冊報名。
(二)考生符合上述第(二)、(三)2、(四)、(五)項情況的,按照以下程序進行注冊報名。
1.考生于2011年8月1日―20日登錄部質監局監理工程師過渡考試報名系統,以最新的身份證號碼進行注冊報名。
考生網上填報時若因身份證變更導致無法報名或打印報名表時,在報考科目頁面中“原持證情況-監理資格”一欄,請選擇“無證”,但以往用舊身份證(軍官證、護照)考取的資格證書或通過的考試科目(2009年和2010年)仍繼續有效,相關科目可以免考(考生若不記得2009年、2010年考試通過科目情況,可向報名的省質監機構查詢)。
考生確認填報信息無誤后打印報名表,報名表打印后將不能修改個人及報考信息。
2.考生填寫“考生身份證異常變更申請表”(附表1),并按要求準備相關證明材料,于2011年8月30日前交至省質監機構。
3.須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
(1)考生身份證異常變更申請表1份。
(2)新、舊身份證(軍官證、護照)復印件各2份(新身份證原件由省質監機構審核)。
(3)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身份證號異常變更證明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原件留存省質監機構,復印件提交部質監局)。
(4)歷年參加考試的準考證復印件各2份。
考生對材料的真實性負責,材料不全或資料填寫不完整的,省質監機構不予受理。
三、審核程序
(一)省質監機構收到“考生身份證異常變更申請表”及證明材料后,對照部質監局數據庫逐一審核考生歷年考試情況,包括考生姓名、考試當年身份證號(軍官證、護照)、準考證號、通過科目及持證情況等,確認無誤后在申請表上蓋章,并在網上審核考生材料。
省質監機構統一對考生變更申請表進行編號(表格右上角),匯總考生信息,按規定格式整理成EXCEL表,并于10月1日前向部質監局提交以下材料:
1.考生身份證異常變更信息匯總表(附表2),以電子郵件方式報送,電子郵箱:554946530@qq.com.
2.“考生身份證異常變更申請表”原件及考生證明材料復印件,寄部質監局。
(二)部質監局統一對考生身份證變更信息進行關聯。
附件下載:
附表1:考生身份證異常變更申請表
附表2:考生身份證異常變更信息匯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