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4-02-07 共1頁
1、長期在環境影響評價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免試《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與標準》和《環境影響評價技術方法》2個科目,只參加《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法律法規》和《環境影響評價案例分析》2個科目的考試。
(1)受聘擔任工程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滿3年,累計從事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業務工作滿15年。
(2)受聘擔任工程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并取得國家環境保護總局核發的"環境影響評價上崗培訓合格證書"。
2、符合部分科目免試條件的報考人員,應于現場審核截止日之前提供相應免試材料,并經報名點審核方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