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監理文件資料管理
7.1 一般規定
7.1.l 項目監理機構應建立完善監理文件資料管理制度,宜設專人管理監理文件資料。
7.1.2 項目監理機構應及時、準確、完整地收集、整理、編制、傳遞監理文件資料。
7.1.3 項目監理機構宜采用信息技術進行監理文件資料管理。
7.2 監理文件資料內容
7.2.1 監理文件資料應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1 勘察設計文件、建設工程監理合同及其他合同文件。
2 監理規劃、監理實施細則。
3 設計交底和圖紙會審會議紀要。
4 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施工方案、施工進度計劃報審文件資料。
5 分包單位資格報審文件資料。
6 施工控制測量成果報驗文件資料。
7 總監理工程師任命書,工程開工令、暫停令、復工令,工程開工或復工報審文件資料。
8 工程材料、構配件、設備報驗文件資料。
9 見證取樣和平行檢驗文件資料。
10 工程質量檢查報驗資料及工程有關驗收資料。
11 工程變更、費用索賠及工程延期文件資料。
12 工程計量、工程款支付文件資料。
13 監理通知單、工作聯系單與監理報告。
14 第一次工地會議、監理例會、專題會議等會議紀要。
15 監理月報、監理日志、旁站記錄。
16 工程質量或生產安全事故處理文件資料。
17 工程質量評估報告及竣工驗收監理文件資料。
18 監理工作總結。
7.2.2 監理日志應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1 天氣和施工環境情況。
2 當日施工進展情況。
3 當日監理工作情況,包括旁站、巡視、見證取樣、平行檢驗等情況。
4 當日存在的問題及處理情況。
5 其他有關事項。
7.2.3 監理月報應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1 本月工程實施情況。
2 本月監理工作情況。
3 本月施工中存在的問題及處理情況。
4 下月監理工作重點。
7.2.4 監理工作總結應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1 工程概況。
2 項目監理機構。
3 建設工程監理合同履行情況。
4 監理工作成效。
5 監理工作中發現的問題及其處理情況。
6 說明和建議。
7.3 監理文件資料歸檔
7.3.1項目監理機構應及時整理、分類匯總監理文件資料,并應按規定組卷,形成監理檔案。
7.3.2 工程監理單位應根據工程特點和有關規定,保存監理檔案,并應向有關單位、部門移交需要存檔的監理文件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