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2-07-25 共1頁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2012年度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職業水平考試合格標準意見的函》(人社廳函 [2012]311號)精神,現將2012年度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職業水平考試合格標準及領證事宜通知如下:
一、合格標準:
考試名稱 |
科目名稱 |
試卷滿分 |
合格標準 |
投資建設 項目管理師 |
宏觀經濟政策 |
150 |
90 |
投資建設項目決策 |
150 |
90 | |
投資建設項目組織 |
150 |
90 | |
投資建設項目實施 |
150 |
90 |
二、領證注意事項:
1、考試成績已全部合格的考生(含累計合格),請于2012年8月20日至21日上午9:00至11:30 ;下午14:00至17:00,到市人才考評中心(地址在和平區唐山道18號)一樓服務大廳提交與網上報名相同底片一寸半照片一張,照片背面用圓珠筆寫清考試年份、考試名稱、考生姓名、報名序號,用于制作合格證書。
2、未按規定時間提交照片的考生,可于每月20日(遇法定節假日、公休日順延到上班后的第一個工作日)到市人才考評中心補交。
3、由于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尚未將合格證書發到我市,目前尚不能確定領證日期,全部科目合格(含累計合格)人員的領證時間將在天津人事考試網(網址www.tjkpzx.com)上另行通知。
天津市人才考評中心
2012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