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2-07-29 共1頁
關于2012年度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職業水平考試考后提交報名資料及資格審核的通知
各考生:
2012年度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職業水平考試的成績及合格標準已公布,請在深圳市考試院報名參加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職業水平考試且2012年度全部科目在有效期內考試合格的考生,按考試文件(深人考函〔2011〕46號)的規定和以下安排提交報名資料進行資格審核。
一、時間
2012年7月30日至8月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二、地點
深圳市考試院(深圳市福田區振華路100號深紡大廈C座東二樓)。
三、提交材料及要求
(一)成績合格的考生須備齊考后審核的相關材料在規定的時間內到市考試院報名大廳審核發證窗口辦理資格條件審核手續。須提交的材料如下:
1. 《2012年度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職業水平考試報名發證登記表》(經單位審核蓋章及應試人員本人簽名)原件一份。
2. 本人身份證、學歷(位)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原件經審核后退回、復印件應經本人簽名)。
3. 近期二寸彩色同版免冠證件照片2張,點貼在身份證復印件空白處,所交照片須與上傳照片一致。
4. 香港、澳門居民的應試人員除上述材料外還須提交從事投資建設項目專業管理工作年限證明一份。
5. 外省市轉入應試人員需提交轉考證明。
6. 如市考試院對應試人員提交的學歷證書有疑問,應試人員須提供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驗證證明。
以上所附材料中涉及復印件的均要求用A4紙復印,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二)深圳市考試院將按照《關于做好2012年度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職業水平考試工作的通知》(深人考函〔2011〕46號)的相關要求,將對合格考生的考試資格進行審核,審核合格的,上報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復審,復審合格的,由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制作并核發證書,復審核不合格的,將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深圳市考試院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