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買的普通住宅契稅已經執行1%了嗎?——“粵十五條”新政中,90-144平方米的商品房上繳契稅也可按1%征收;但記者日前走訪市場多數樓盤發現,目前東莞暫未執行這一優惠新政。有業內人士指出,2008年“10.22財政部新政”中提出的契稅優惠,東莞本地也是等到12月25日才出正式文件,估計此次契稅優惠在東莞落地還要等待一段時間。
契稅未實施 業主問者少
3月3日,廣東省下發《關于促進我省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其中規定:個人首次購買普通住房,其契稅按1%征收。
但近日首次購買某樓盤113平方米普通住房的李先生卻告訴記者,簽合同時發展商代收繳的契稅依然是1.5%.記者就此事咨詢了該樓盤發展商,得到的回復是“還沒收到正式文件,90-144平方米的普通住房依然按1.5%代收契稅”。記者隨后致%考/%電新世紀星城、聯華。花園城、塞納城市嘉園、理想0769、金椅豪園等樓盤相關營銷負責人,也得到了相似的回復,另外反饋回來的消息是“很少有業主來問這事情”。
記者也就此事向東莞財政局求證。財政局方面表明還未收到廣東省財政廳的紅頭文件,個人首次購買90-144平方米的普通住房依然以1.5%征收契稅,等收到正式文件再根據規定執行。
實施后多收部分業主可申請拿回
2008年“10.22財政部新政”也曾對契稅進行調整,當時是首次置業90平方米以下商品房契稅稅率下調到1%.記者查閱了東莞財政局和房管局的相關文件得知,東莞到去年的12月25日才出臺相關文件進行落實,前后相隔兩個月左右。
“契稅下調到1%,我就能減3000多元”,當李先生得知發展商已經把契稅上繳了財政局后,比較著急。不過發展商告訴李先生:等東莞出臺本地落實政策后,業主在兩段時間差中多繳交的部分,可以自己申請拿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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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2月25日,東莞財政局出臺《關于調整房地產交易環節稅費政策的通知》,規定從2008年11月1日(一般為購房合同簽訂時間)起首次購買90平方米以下(含)的購房者須出示“首次購房證明”方能按1%的稅率征收契稅。也就是說,符合條件的購房者要先到房管局辦理“首次購房證明”之后,才可到財政局申請退回之前多交的0.5%契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