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某小區物業管理公司原由小區開發商聘請,業主入住后對該物業管理公司不滿意,雙方矛盾很大,小區業主委員會決定解聘該公司,但該公司稱:其與開發商有委托管理合同,且業主購樓時與開發商的契約中已訂明:“同意開發商委托的管理公司管理”,因此,業主現在無權解聘管理公司,業主稱服務質量不好,無法舉證,且物業管理服務質量沒有統一標準,所以物業管理公司不存在違約,如果業主堅持解聘,就要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為此,業主與物業管理公司爭執不下,訴諸于法院。
1、試析本案所涉及的法律問題。
2、對此類糾紛應如何解決。
二、兩年前王先生在某小區購買了一套三房二廳的住宅,但一直沒有入住。最近物業管理公司多次發出通知,催他補交一年的物業管理費。王先生以未居住為由拒交。
試析:王先生的做法是否正確?為什么?
三、張先生在某一住宅小區購買了一套高級住宅。因為他是位生意人,所以將住宅作抵押向某銀行進行了貸款。銀行為了確保貸款回收,將該套房進行了訴訟保全措施。張先生由于生意上的不成功,停止了向物業公司交付物業管理費。物業管理公司認為張先生的房子在,暫時不交物業管理費也沒什么大的關系,只要房子在,不怕業主不交費。
由于張先生沒有及時返還銀行的貸款,銀行向法院提起訴訟。經過長時間的訴訟,法院判決將張先生的房子進行拍賣,拍賣結果銀行竟買成功。于是,該套房子易主。該銀行又將該套房通過房地產中介代理機構轉讓給了胡女士。
這時,物業管理公司決定正式追討該房所欠的物業管理費。結果,銀行拒付,胡女士也拒付過戶前的物業管理費,張先生又不知去向,致使該房所欠的物業管理費一直沒能收繳。
分析:
1、物業管理公司該向誰追討該房的物業管理費?
2、物業管理公司的做法有什么缺陷?該怎樣做才是正確的?
四、某物業管理公司為了彌補經營的虧損,多次擅自提高“宇宙花園”住宅小區業主的水電費,對此,部分業主表示不滿,并拒交水電費。為了加強管理,物業管理公司采購了一批新的IC卡水、電表,要求小區業主每戶出資500元將原來的水、電表替換掉,此舉遭到大部分業主的反對。于是物業管理公司對拒不交錢換表的業主停止送水、送電,并對拒交水電費的業主給予罰款處理。小區業主對物業管理公司的做法義憤填膺,強烈要求更換物業管理公司。部分業主通過聯名簽字同意,請了另外一家物業管理公司來到小區,但原物業管理公司以其與開發商有委托管理合同為由拒絕交出管理權。雙方爭執不下,訴諸法院。
試析:物業管理公司和業主的做法各有什么不對之處?為什么?
五、某物業管理公司所管某公寓大廈的業主歐陽先生長期拖欠物業管理費,物業管理公司應如何處理此事?
六、某住宅小區一樓業主謝先生度假回來后,發現家中積滿了污水,經查是因為該門棟下水管道倒灌所致,謝先生以物業管理公司沒有履行管理職責為由,要求物業管理公司給予損失賠償,但物業管理公司稱下水管道是通暢的,不應該負管理責任,因此拒絕賠償。
試析:
1、本案屬于哪一種類的物業管理糾紛?
2、本案中物業管理公司是否應承擔責任?為什么?
物業管理師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