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2-07-25 共1頁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福建省公務員局:
根據2011年度物業管理師資格考試數據統計分析,經與住房城鄉建設部有關部門協商,現將考試合格標準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合格標準
科目名稱 | 試卷滿分 | 合格標準 |
物業管理基本制度與政策 | 均為100分 | 均為60分 |
物業經營管理 | ||
物業管理綜合能力 | ||
物業管理實務 |
二、請各地按上述合格標準對考試人員成績進行復核,并與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核對相關數據,確認無誤后,按附表要求逐項填寫,于2月20日前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司備案,備案數據作為發放本專業資格證書的依據。
三、請按照有關文件精神,及時向社會公布考試合格標準,并抓緊做好資格證書發放等考試后期的各項工作。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二〇一二年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