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引言
1.筏板基礎底板厚、雙層配筋;為協調變形,其地梁要求剛度,因而截面也,所以其鋼筋、混凝土用量都遠于采用條形基礎。一般它只用于條形基礎無法滿足的情況。
2.通常認為當按條形基礎算出寬度后,若一部分基礎重疊而其他基礎間隙也很小,以至難以施工時就應當采用筏板基礎。
3.條形基礎設計已經是被理論和實踐早就證實了的可靠的設計方法,而筏板基礎設計也是一種常常采用的有效方法之一。
然而,本質上講,在從條基到筏基的量變質變過程,是一個飛躍。應當存在一個間隙:一個采用條基已不太合適、采用筏基又很浪費的間隙。
本課題就是研究這個間隙,即:條形基礎在近于滿布時能否不改用筏板基礎,及其處理的方法。
第二節 在一定條件下,條形基礎在近于滿布時不改用筏板的條件和做法
1. 條件:
均勻的軟弱土地基。即:建筑物范圍內地基均勻,地基土承載力標準值小于140Kpa或土體壓縮模量較。
2. 做法:
1. 按照條形基礎的柔性基礎形式設計。
2. 按設計的條形基礎斷面(基礎寬度、高度)放樣,將基礎斷面進行直線放坡,把基礎重疊及基礎間隙難以施工的部分澆在一起(板厚度滿足按單條基礎的沖切剪切,而且最薄處應不小于250mm, )。也就是說,把較間隙的保留,其余澆個整板。其情形是澆成整板的板面不平、板的斷面依照條基的斷面而變化,
3. 板下部鋼筋取用已按條形基礎設計(按條基的懸臂方式計算)的結果,再把相鄰的條形基礎下部鋼筋連通。
4. 板上部不配鋼筋;
第三節 上述做法的可行性研究
可行性分析及上述做法的理由:
該做法是允許底板跨中上部開裂,實際受力情況近似于按照條形基礎受力。 既然是按照條形基礎設計,所以,原本不相重疊的條形基礎部分自然是安全的。
只是,有一點與真正的條形基礎不同:
即,原先相互重疊的條形基礎部分,現在可視為相連通的、不重疊的“偏心基礎”。
由于相鄰基礎的間隙已被澆滿、基礎下部鋼筋也已經連通,因此該偏心基礎的實際受荷“寬度”可著隨荷載加、所屬基礎自身變形發展的發生而加寬。
更重要的是:對于軟土地基,軟土地基的變形模量與鋼筋混凝土彈性模量相差懸殊,軟土地基的彈塑性變形、(彈性壓縮、塑性蠕變)程度與它的附加應力對應。而軟土的塑性蠕變變形性能會導致地基反力不完全遵照彈性地基假定。
地基附加應力較的局部會慢慢卸載,最終導致地基的附加應力朝著均勻抵抗基礎作用的方向調整。這對于均勻地基和近于滿鋪的基礎布置非常有利,再加之,底板跨中裂而不斷,鋼筋的拉扯使基礎相互間能產生協調變形能力,從而可對上部荷載產生的變形進行變形修正,也使得上部砌體整體結構能夠參與基礎變形的共同工作,從而更增強了房屋的安全。
(巖土工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