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概述1998年“三江”大水后,國家為了擴大內需,加大了對大江大河的治理,對黃河也投入了大量資金進行了加固。為了加強工程質量和資金的管理,黃河防洪工程建設也逐步建立了以項目法人制、招標投標制、建設監理制三項制度為核心的建設管理體制。自1998年至2000年國家下達聊城黃河防洪工程有大堤加高、機淤固堤、包邊蓋頂、控導工程、險工改建、涵閘改建、防浪林共6六大類54個項目,投入資金約2.54億元。目前這些工程在參建各方的共同努力下,已基本完工,通過省、市有關部門竣工驗收的有85%,有的達到優良等級,已發揮了應有的效益。這些工程能夠保質、保量、按時完成與建設監理制的實施是分不開的。實踐證明,通過監理制的實施聊城黃河防洪工程優質、高效、按期完成投資計劃,為以后防洪工程建設積累了豐富經驗,在一定程度上對水利工程的建設監理制的實施也起到了一定的推動作用。
水利工程的建設實行監理制是我國目前工程建設管理體制的三大改革,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與國際慣例接軌的必然結果。尤其是在目前工程建設屢屢出現重大質量事故的情況下,建設監理制作為進一步貫徹落實“法人負責、企業保證、監理控制、政府監督”質量體系的重要一環,所起的作用是相當重要的。
2 經驗和做法
2.1 業主的大力支持,為監理工作創造了一個良好的工作氛圍。
在工程建設中,市局做為項目法人,對監理進行了全權委托,充分體現了“大監理、小業主”。并且市局成立了以主要領導為首的項目建設管理辦公室,下設了各職能科室,這些科室為監理開展工作大開綠燈,積極支持監理工作,避免了不必要的干擾,從而提高了監理的工作效率,保證防洪工程建設的順利實施。
2.2 加強了監理隊伍的自身建設,建立健全了各項監理制度,從而使監理逐步走向規范化、制度化。
監理部進場后就立即編制了《建設監理實施細則》、《建設監理規劃》,制定了監理工程師守則、崗位職責、監理工作制度、監理工作流程和內部管理制度,保證了監理工作有章可循和有條不紊。
2.3 牢牢樹立“百年大計,質量第一”的思想觀念,始終把質量控制作為監理工作的重中之重來抓。
由于水利工程這一特殊產品的復雜性和多功能性,一旦出現質量事故,不僅在經濟上、甚至在社會上、政治上都會造成嚴重的損失和影響,這—點是其他產品都無法比擬的。在質量控制中,監理部認真分析了影響工程質量的人、機、料等主要因素,制定了一系列的質量控制措施,嚴把了形成工程質量的各個環節。
2.3.1 堅持技術交底和施工組織設計審查制度。
施工開始,監理會同設計單位、施工單位認真研究設計圖紙、工程現狀和施工規范,選擇科學、合理、經濟的施工方案和工藝,從而為工程建設的優質、高效奠定了基礎。
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技術措施統稱施工組織設計,它是施工單位施工的規劃性、指導性文件,也是監理工程師進行質量控制的重要依據之一。每次開工前,監理對施工單位的施工組織設計都進行了嚴格審查,發現了施工組織設計不能滿足控制性進度計劃的要求的,計劃不合理的,不能保證工程質量和工程進度的決不下達開工令。
2.3.2堅持全過程現場旁站監理,制定了質量獎罰制度。
在施工中,監理人員堅持在工作面現場旁站監理,及時糾正不符合規范和設計的施工工藝,消除了質量隱患。對于使用不合格的原材料、違反規范和設計的工藝和出現不合格的產品、不服從監理指令的行為視為違反承包合同,在令其進行限期返工、整改的同時,可以給予一定數額的經濟處罰,并要求施工單位編報整改報告,將罰金分解到各層次的管理、操作人員,從而真正做到了“三不放過”,增強了所有施工人員的責任心和質量意識。對于工程質量確實達到優良突出的,申請建設單位也給予一定的經濟獎勵,并且定期進行質量檢查評比,從而調動了全員創優的積極性。
2.3.3 把提高施工單位的素質作為控制質量的首要任務,力求以提高工作質量來保證工程質量。
幫助和督促施工單位建立健全質量管理制度,完善其質量檢驗和計量的技術和手段。監理部一方面認真作施工單位的思想工作,使其認識到質量是企業的生命,把創優質、創品牌看作是市場的準人證和企業的無形資產,從而提高其質量管理的自律意識,一方面將每一道工序作為一個項目,要求施工單位在每一個單元工序開工前都向監理部編報質量管理人員及質量控制措施,監理部審核后到現場進行督檢,從而促使了施工單位將質量保證措施從紙上真正落到了實處。
2.3.4制定了嚴格的驗收程序。
任何原材料、施工機械等,未有產品質量合格證、未經監理同意不得進入現場,監理部還采取與施工單位進行現場聯合抽樣送檢,從而保證了料、機的質量,真正杜絕了不合格材料的使用。每一道工序,未經施工單位自身“三檢”和未經監理部親檢簽證均不得進行下一道工序。單元和分部也同樣未經監理部驗收簽證,不得進行下一個單元和分部工程的施工。
2.4 采用網絡優化技術,控制工程進度。
在工程開工前監理工程師審核了工程進度網絡圖,根據工程實際特點,找出了關鍵線路,在施工過程中及時將實際進度與計劃進度對比,分析超前和滯后的原因,及時總結經驗和采取措施。
2.5 牢牢把握計量支付和控制工程變更兩個關鍵,控制工程投資。
監理工程師對施工單位所報的月工程量進度進行逐一認真核實,對質量合格的工程量簽發支付憑證,避免了工程款支付的過量和不足。同時認真進行多方案技術比較,從工程整體經濟上選擇投資省又能滿足功能需要的變更方案。
2.6 強化監理的服務意識,積極主動地協調參建各方的工作。
監理工程師在行為上做到了遵紀守法、忠于職守、公正廉潔、科學合理,
在工作上做到了責任明確,積極主動、不怕吃苦受累。監理與施工是一對矛盾的對立面,監理控制、監督施工,同時又有共同的目標——保質按期完成工程。監理工程師一方面嚴格控制施工,另一方面又要幫助施工單位提高管理水平。積極主動地與設計、管理、業主、質監部門聯系配合,為工程施工創造良好的條件。同時監理部駐在工地現場,及時辦理各項簽證、整編資料,保證了資料的真實性,避免了因監理工作不到位而引起施工單位索賠。
3 體會與建議:
3.1 當前我國正處在由計劃經濟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過渡的階段,監理制還未與國際完全接軌,一些大規模的水利工程的監理也還不是FIDIC條款上的完全監理,黃河上的監理的模式更具有“黃河”特色,只有理順業主的管理關系,加強政府監督的工作和職責,充分發揮各自應有的作用,才能達到預期的監理效果。
3.2 施工單位是工程建設的主體,監理的作用要通過施工單位的工作實效來實現,而目前水利施工企業存在管理水平不高、施工技術落后、以民工充當技工、施工人員的流動性大、受農時影響大、對監理制不太適應、監理工程師按規范要求而被視為過分要求等問題,建議加強對施工單位的素質培訓,以提高施工企業的整體管理水平。
3.3 借鑒建委系統和其他建筑系統的經驗,規范建設管理程序和質量評定機制,采用分級評優的方式,真正起到優質工程的示范作用,調動施工企業創優的積極性。
3.4 根據黃河防洪工程的特殊性,建立防洪工程建設系統自身的仲裁機構。
3.5 監理人員應介入工程建設的前期工作,從而為施工監理工作爭取了主動。如果監理工程師參與了招標前的圖紙審查、招標投標和合同簽訂等工作,熟悉了合同簽訂的全過程,從而為合同管理創造了有利的條件。
3.7 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監理單位作為技術密集型服務機構走向社會成為歷史發展的必然,而目前存在監理取費標準低。在提高監理單位的技術設備配置、服務水平的同時,還應給予一些優惠政策,以利監理事業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