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0-01-14 共1頁
1特點和適用范圍
強夯法加固地基,適用范圍廣泛,可用于濕陷性黃土、碎石土、砂土、一般粘性土、軟土以及工業或生活垃圾等各種填土地基。對于非飽和土地基,強夯加固效果顯著,在呈流塑狀的淤泥中拋填碎石、(鋼渣、礦渣)進行強夯擠淤也能取得較好的效果。
強夯法一般采用重力為80kN(8t)以上重錘,起吊到6m以上高度,垂錘呈自由落下,對土體進行強力夯實。它是一種既能提高地基強度,降低其壓縮性,又能改善其抵抗地震液化的強力和消除土的濕陷性的地基加固方法。
該法所用設備簡單,質量控制方便,適用范圍廣泛。對飽和土地基加固效果的好壞,關鍵在于排水,如飽和砂土地基滲透性好,超孔隙水壓力容易消散,夯后固結快。對于飽和粘土或淤泥質土,由于滲透性差,必須慎重對待。
強夯法加固地基,能代替某些樁基礎而節省鋼材、木材和水泥,而且速度快、效果好、投資少,是一種經濟、簡便的地基加固方法。
1.1強夯法最適宜的施工條件:
?。?)處理深度一般不超過15m;
(2)地下水位距地表面2~3m為宜;
?。?)夯擊對象最好為粗顆粒土組成;
?。?)施工現場距原有建筑物應有足夠的安全距離,一般宜大于10m;
?。?)對于飽和軟土,地表面應鋪一層較厚的礫石、砂士等填料。
2加固目的及要求
不同地基和工程有不同的加固要求:
2.1以提高地基承載力,消除不均勻變形為主。
2.2對地震液化地基,加固后應消除液化。不同的液化地基有不同的要求。
2.2.l對飽和砂土地基,加固后標準貫入錘擊數N63.5值大于按下式計算出的N'值時,視為不液化:
N'=N′[l+0.125(ds-3)-0.05(dw―2)] (1)
式中:N'――飽和砂土所處深度為ds,室外地面到地下水位距離為lm時,砂土液化臨界標準錘擊數;
N'――當ds=3m,dw=2m時,砂土液化臨界貫入錘擊數。當設計烈度為7、8、9度時,其數值分別為6、10、16;
ds――飽和砂土所處深度(m);
dw――室地面到地下水水位距離。
2.2.2輕亞粘土可按下式計算:
N″=14.5+0.5ds―2.4dw―Mc。(2)
式中:Mc――粘粒含量,以百分數為單位。
當實際標貫擊數N63.5大于計算值N″值時為不液化。
2.3對濕陷性黃土地基加固,要求消除濕陷性,其濕陷系數應按下式計算:
?。?)式中: δs――濕陷系數;
hp――保持天然濕度和結構的土樣,加壓至一定壓力時,下沉穩定的高度(cm);
hP′――上述加壓穩定后的土樣,在侵水作用下,下沉穩定后的高度(cm);
ho――土樣的原始高度。
強夯加固后地基濕陷系數δs <0.015時為消除濕陷性。
2.4對軟弱土地基加固,著重于提高地基土的強度和減少變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