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2-07-25 共1頁
招標投標基本程序
1、招標
招標是指招標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履行項目審批手續、落實資金來源后,依法發布招標公告或投標邀請書,編制并發售招標文件等具體環節。根據項目特點和實際需要,有些招標項目還要委托招標代理機構,組織資格預審、組織現場踏勘、進行招標文件的澄清與修改等。由于這是招標投標活動的起始程序,投標人資格、評標標準和方法、合同主要條款等各項實質性條件和要求都要在招標環節得以確定,因此,對于整個招標投標過程是否合法、科學,能否實現招標目的,具有基礎性影響。
2、投標
投標是指投標人根據招標文件的要求,編制并提交投標文件,響應招標的活動。投標人參與競爭并進行一次性投標報價是在投標環節完成的,在投標截止時間結束后,不能接受新的投標,投標人也不得更改投標報價及其他實質性內容。因此,投標情況確定了競爭格局,是決定投標人能否中標、招標人能否取得預期效果的關鍵。
3、開標
即招標人按照招標文件確定的時間和地點,邀請所有投標人到場,當眾開啟投標人提交的投標文件,宣布投標人的名稱、投標報價及投標文件中的其他重要內容。開標的最基本要求和特點是公開,保障所有投標人的知情權,這也是維護各方合法權益的基本條件。
4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