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2-07-25 共1頁
企業投資項目的決策:
企業投資項目的核準程序及要求:
1) 企業投資項目核準的類型分為三類:對內資企業在我國境內投資過程建設項目的核準;對內資企業在我國境外投資工程建設項目的核準;以及對外資企業在我國境內工程建設項目的核準。
2) 企業投資項目核準的條件: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符合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行業規劃、產業政策、行業準入標準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符合國家宏觀調控政策;地區布局合理;主要產品未對國內市場形成壟斷;未影響我國經濟安全;合理開發并有效利用了資源;生態環境和自然文化遺產得到有效保護;未對公眾利益,特別是項目建設地的公眾利益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等。
3) 企業投資項目核準程序:①編制項目申請報告;②申報;③受理;④委托評估;⑤行業主管部門審核;⑥征求公眾意見和專家評議;⑦核準期限;⑧核準決定;⑨對核準決定異議的處理。
企業投資項目的備案程序及要求:
備案項目企業向政府投資主管部門報送的項目備案申請相關資料包括企業投資項目備案表,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投資項目涉及環境保護、建設用地、城市規劃的需提交環境保護、國土資源、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審批意見、用地預審意見、城市規劃意見等。企業投資項目的備案,按照屬地原則,實行分級備案制。企業投資項目可采取書面備案和網上備案相結合的方式,目前主要采取書面備案的方式。備案程序圖見教材89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