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2-07-25 共1頁
2.3相關知識點
貨物的質量管理
貨物生產的質量管理
(1)貨物質量責任及保證 .
貨物的質量是貨物內在質量、外觀質量、社會質量和經濟質量等方面的綜合體現,是產品與其規定標準技術條件的符合程度,以國家或國際有關法規、商品質量標準或訂單中的有關規定作為最低技術條件。
貨物質量責任是指因貨物質量不符合國家的有關法規、質量標準以及合同規定的產品適用、安全和其他特性的要求,給用戶造成損失后,由產品的生產者和經銷者所承擔的民事責任。
貨物質量標準分為國家標準、部級標準(行業標準)、企業標準三級。部級標準、企業標準不得與國家標準相抵觸;企業標準不得與部級標相抵觸;凡沒有國家標準、部級標準的產品,都應制定企業標準。
(2)貨物的質量檢驗
采購方可以在合同中提出以下條款,對產品進行過程質量監控,以保證產品質量達到招標時的要求:
1)安排監理監造。 2)驗收后付清款項。3)質量付款保函。
(3)貨物的售后服務
作為貨物的生產企業,售后服務優勢同技術優勢、產品優勢和品牌優勢一樣,成為企業實施差異化戰略的重要手段。貨物的售后服務通常包括產品的安裝、維修、保養、質保期內免費服務、備配件供應、抱怨處理和緊急要求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