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弱化標底作用,采取標底編審分離的作法
國家糧庫項目施工招標采用有標底招標的方式,但與傳統的有標底招標有所不同。
經審核后標底只是作為界定投標報價是否有效的標準,不參與最終評標標底的修正,這樣就弱化了標底的作用,又有效地遏制了投標單位串通,惡意左右最終評標標底,謀取非法利益的投標方法。這一做法,綜合了有標底與無標底兩種方法的優點,在商務標的評審中發揮了巨大的作用。
標底的編制嚴格按照國家規定的工程量計算規則及招標文件的計價方法和要求進行,不得超過經審批后的概算指標。編制人員對外絕對保密,不得泄露任何情況。
為進一步防止標底外泄造成的惡劣影響和本著對國家、投標單位負責的原則,由審標專家于投標截止后的當天下午,對標底進行審核,形成最終標底。以供次日開商務標使用。
四、招標工作要著眼于項目建設的全局
國家糧庫項目招標工作的宗旨不僅是為項目建設單位選擇最佳的施工單位,更要兼顧工程建設諸如投資、質量、進度等方面的問題。
在評標結束后,招標中心認真核對有關技術參數和經濟參數,如發現中標單位的最終投標報價和優惠金額有不合理的嫌疑(諸如中標價過低等),即以書面形式通知該單位,以示其派人前來陳述其報價和優惠的根據和出處,陳述在該中標價下是否有保證工程質量和工期的可能性,并將其陳述內容以書面形式送至建庫辦,以供有關部門作出科學的判斷。這樣就完全避免了投標單位惡意降價競標,中標價低于成本造價等現象,消除了項目施工階段的多種隱患。
總之,招標代理工作是關系到國計民生、促進建筑市場經濟健康發展的一項重要工作,作為招標代理機構,應從國家、部委頒布的法律法規出發,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規范操作行為,嚴守職業道德,加強學習和交流,不斷提高思想認識。提高業務能力,使工作做到組織科學、決策民主、操作規范,從而為國家和地方工程項目建設多做貢獻。
(**造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