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項目建議書
1.概念:項目建議書是建設項目前期工作的第一步,它是對擬建項目的輪廓性設想。主要是從客觀考察項目建設的必要性,看其是否符合國家長遠規劃的方針和要求,同時初步分析建設項目條件是否具備,是否值得進一步投入人力、物力作進一步深入研究。從總體上看,項目建議書是屬于定性性質的。
2.項目建議書的作用
項目建議書的作用概括為以下幾方面:
1)項目建議書是國家挑選項目的依據,國家對項目,尤其是大中型項目的比選和初步確定是通過審批項目建議書來進行的。項目建議書的審批過程實際就是國家對新提議的眾多項目進行比較篩選,綜合平衡的過程。項目建議書經批準后,項目才能列入國家長遠計劃。
2)經批準的項目建議書是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和作為擬建項目立項的依據。
3)涉及利用外資的項目,在項目建議書批準后,方可對外開展工作。
因此編制項目建議書既要全面論述,更要突出重點,一般側重于項目建議的必要性,建設條件的可能性,獲利的可能性這三方面,結論要明確客觀。做到重點突出,層次分明,切忌繁雜。
二、可行性研究
1.概念:可行性研究是確定建設項目前具有決定性意義的工作,是在投資決策之前,對擬建項目進行全面技術經濟分析論證的科學方法,在投資管理中,可行性研究是指對擬建項目有關的自然、社會、經濟、技術等進行調研、分析汁匕較以及預測建成后的社會經濟效益。在此基礎上,綜合論證項目建設的必要性,財務的盈利性,經濟上的合理性,技術上的先進性和適應性以及建設條件的可能性和可行性,從而為投資決策提供科學依據。
2.可行性研究報告的作用
可行性研究是投資前期工作的重要內容,它一方面充分研究建設條件,提出建設的可能性。另一方面進行經濟分析評估,提出建設的合理性。它既是項目工作的起點,也是以后一系列工作的基礎,其作用概括起來有以下幾方面:
1)作為建設項目論證、審查、決策的依據。
2)作為編制設計任務書和初步設計的依據。
3)作為籌集資金,向銀行申請貸款的重要依據。
4)作為與項目有關的部門簽訂合作,協作合同或協議的依據。
5)作為引進技術,進口設備和對外談判的依據。
6)作為環境部門審查項目對環境影響的依據。
三、可行性研究與項目建議書的主要區別
1.研究任務不同。項目建議書是初步選擇項目,其決定是否需要進行下一步工作,主要考察建議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可行性研究則需進行全面深入的技術經濟分析論證,作多方案比較,推薦最佳方案,或者否定該項目并提出充分理由,為最終決策提供可靠依據。
2.基礎資料依據不同。項目建議書是依據國家的長遠規劃和行業、地區規劃以及產業政策,擬建項目的有關的自然資源條件和生產布局狀況,項目主管部門的有關批文。可行性研究除把已批準的項目建議書作為研究依據外,還需把文件詳細的設計資料和其他數據資料作編制依據。
3.內容繁簡和深度不同。兩個階段的基本內容大體相似,但項目建議書不可能也不要求做得很細致,內容比較粗略簡單,屬于定性性質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則是正在這個基礎上進行充實補充,使其更完善,具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