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工程造價的配套,后面講。現在講國際慣例是什么?我國加入WTO,WTO慣例是什么?某種程度它就代表國際慣例,我國加入WTO更能體現國際性,原來沒有中國加入,那它的國際性就不強。WTO很重要的一個文件就是GPA,WTO的GPA就是政府采購協議,我們要遵守GPA,但現階段GPA政府采購協議我國還沒有承諾加入。WTO中的關稅協議,我國已加入了。GPA協議為發達國家定了一個規矩,它允許發展中國家自愿加入,但規定了一個時限,對我國規定時限是5-10年。現在看起來,我國很快能加入。為什么?有兩個原因:
第一,美國一直在不懈努力,他想把GPA變成一個WTO中有普遍約束力的協議。朱總理認為,加入GPA后,有可能徹底改變我國的經濟結構和體制;
第二,GPA到底是什么呢?它就是要求政府采購必須用競爭性的招標方式,而競爭性的招標方式就是低價中標,無需標底。但無需標底,如果遇到不規范的市場比如臺灣的黑金政治怎么辦?日本也有這種不規范的市場。為了預防不規范的市場就規定了一個標底,但他們那個標底跟我們的標底有本質的不同,他們的標底不是評標的標底,而是中標的上限,日本和臺灣都規定了一個中標的上限,突破這個上限不行,否則要重新招標、采購。我這里有一個結論,GPA就是我們政府投資項目招標改革的一個動力和導向。動力在什么地方?就是你不改不行,你不改就要觸犯規則。另外,導向就是你要改,就要這么改,那么改就不行,這就是導向。香港是一個市場化的地區,加入WTO以后,對政府文件進行了大量修改,其中最明顯的改革就是它原來有一個政府采購的承包商名冊,名冊分為一個是本港企業,另一個是港外企業,加入WTO以后,這種辦法不行,雖然沒有歧視的實質性內容,但在形式上是歧視的。
所以他們將名冊一、二合并。像他們那么發達的地區還在改,那我們國家更應該改。但建設部在1999年和2000年向國務院上報的建設市場改革方案的報告中講工程造價改革是三句話:一是工程造價管理今后要走向競爭形成工程價格的道路;二是在競爭中形成工程價格,再加上以定額為指導,消耗量應以定額來計算;三是政府投資工程造價應該以政府頒布的定額來計算消耗量,然后用生產要素市場的價格編制標底,采用綜合指標最優中標原則。這種對政府投資項目的既定方針,明確摒棄了招標投標法中的第二條中標原則,也就是說,建設部不主張政府投資項目采用低價中標原則,反而,對非政府投資項目可以采用市場定價的原則,可以采用低價中標的原則或其他協商的原則......等等,現在看這些提法是不對的,政府投資項目恰恰是要采用有效率的低價中標原則,而對非政府投資項目就不應該提。香港地方政府中沒有一條對非政府投資項目必須強制招標的條款,他們對政府投資項目的管理方法,是政府投資項目的業主都歸政府的工部局,只要管好工部局等于政府投資項目也就管好了。他們的辦法很好。對非政府投資項目的業主五花八門怎么管和規范,他們辦法是只要聘請一個政府認可的人士,替你管理就可以了,聘請政府認可的人士稱為AP,AP人士的薪水政府不給,誰聘任誰給。這種人士,政府每四年考一次,從建筑師、注冊結構工程師、工程師、工料測量師(造價工程師)中挑選。然后考政府建筑條例,考試合格就可以當政府AP人士,由政府公布名單。非政府投資項目的工程,可聘請AP人士作項目管理,政府只管理AP人士,因為AP人士知道政府的各種法律,他審報的各種文件、審核的造價、審核的合同設計標準,肯定是符合建筑條例的。但AP人士如果出了問題要追究其刑事責任,
目前,我們向建設部建議過,建設部也已有了這方面的意向,并在最近提了一句話:“今后要鼓勵成立項目管理公司,要出現一批職業項目經理人。”那么低價中標的原則與工程造價有什么關系呢?就是低價中標原則不需要標底,并且這一原則將徹底改變工程造價管理的模式。
(造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