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標策略是指承包商在投標競爭中的系統工作部署及其參與投標競爭的方式和手段。投標策略作為投標取勝的方式、手段和藝術,貫穿于投標競爭的始終,內容十分豐富。常用的投標策略主要有:
1.根據招標項目的不同特點采用不同報價
投標報價時,既要考慮自身的優勢和劣勢,也要分析招標項目的特點。按照工程項目的不同特點、類別、施工條件等來選擇報價策略。
(1)遇到如下情況報價可高一些:施工條件差的工程;專業要求高的技術密集型工程,而本公司在這方面又有專長,聲望也較高;總價低的小工程,以及自己不愿做、又不方便不投標的工程;特殊的工程,如港口碼頭、地下開挖工程等;工期要求急的工程;投標對手少的工程;支付條件不理想的工程。
(2)遇到如下情況報價可低一些:施工條件好的工程,工作簡單、工程量而一般公司都可以做的工程;本公司目前急于打入某一市場、某一地區,或在該地區面臨工程結束,機械設備等無工地轉移時;本公司在附近有工程,而本項目又可利用該工程的設備、勞務,或有條件短期內突擊完成的工程;投標對手多,競爭激烈的工程;非急需工程;支付條件好的工程。
2.不平衡報價法
這一方法是指一個工程項目總報價基本確定后,通過調整內部各個項目的報價,以期既不提高總報價、不影響中標,又能在結算時得到更理想的經濟效益。一般可以考慮在以下幾方面采用不平衡報價:
(1)能夠早日結賬收款的項目(如開辦費、基礎工程、土方開挖、樁基等)可適當提高。
(2)預計今后工程量會增加的項目,單價適當提高,這樣在最終結算時可多賺錢;將工程量可能減少的項目單價降低,工程結算時損失不。
上述兩種情況要統籌考慮,即對于工程量有錯誤的早期工程,如果實際工程量可能小于工程量表中的數量,則不能盲目抬高單價,要具體分析后再定。
(3)設計圖紙不明確,估計修改后工程量要增加的,可以提高單價;而工程內容解說不清楚的,則可適當降低一些單價,待澄清后可再要求提價。
(4)暫定項目,又叫任意項目或選擇項目,對這類項目要具體分析。因為這類項目要在開工后再由業主研究決定是否實施,以及由哪家承包商實施。如果工程不分標,不會另由一家承包商施工,則其中肯定要做的單價可高些,不一定做的則應低些。如果工程分標,該暫定項目也可能由其他承包商施工時,則不宜報高價,以免抬高總報價。
采用不平衡報價一定要建立在對工程量表中工程量仔細核對分析的基礎上,特別是對報價單價的項目,如工程量執行時增多將造成承包商的重損失;不平衡報價過多和過于明顯,可能會引起業主反對,甚至導致廢標。
3.計日工單價的報價
如果是單純報計日工單價,而且不計入總價中,可以報高些,以便在業主額外用工或使用施工機械時可多盈利。但如果計日工單價要計入總報價時,則需具體分析是否報高價,以免抬高總報價。總之,要分析業主在開工后可能使用的計日工數量,再來確定報價方針。
4.可供選擇的項目的報價
有些工程項目的分項工程,業主可能要求按某一方案報價,而后再提供幾種可供選擇方案的比較報價。例如,某住房工程的地面水磨石磚,工程量表中要求按25cm×25cm×2cm的規格報價;另外,還要求投標人用更小規格磚20cm×20cm×2cm和更規格磚30cm×30cm×3cm作為可供選擇項目報價。投標時,除對幾種水磨石地面磚調查詢價外,還應對當地習慣用磚情況進行調查。對于將來有可能被選擇使用的地面磚鋪砌應適當提高其報價;對于當地難以供貨的某些規格地面磚,可將價格有意抬高得更多一些,以阻撓業主選用。但是,所謂“可供選擇項目”并非由承包商任意選擇,而是業主才有權進行選擇。因此,我們雖然適當提高了可供選擇項目的報價,并不意味著肯定可以取得較好的利潤,只是提供了一種可能性,一旦業主今后選用,承包商即可得到額外加價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