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工程量清單計價的評標、詢標方式
建立了一套與清單報價相適應的評標、詢標辦法,構建了兩種評標方法,即綜合評估法和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正式明確了攔標價的概念,明確規定攔標價是以現行定額為基礎,以當地造價部門發布的價格為參考計算的工程造價,這樣即可防止投標人哄抬報價,也可防止招標人壓低標底價的現象。這也是為了適應我國市場還不規范的實際情況采取的一種特殊措施。詢標是指評標過程中需要對投標書中有疑問的地方向投標人進行詢問的過程,可以局面詢問,也可以請投標人當面解答。不管采種那種方式都必須作好文字記錄,與評標資料一并存檔。
四、工程量清單的編制及投標報價
1、工程量清單編制
工程量清單應由具備招標文件編制資格的招標人或招標人委托的具有相應資質的招標代理,造價咨詢機構負責編制。工程施工招標時所編制的工程量清單項目是招標人編制確定招標標底價的依據,是投標人策劃投標方案的依據,同時也是工程竣工結算時結算價高速的依據。
工程量清單是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依據招標文件及施工圖紙和技術資料,依照工程量計算規則和統一的施工項目劃分規定,將實施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實物工程量和技術性措施以統一的計量單位列出的清單,是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工程量清單編制的主要內容與要求如下:
(1)工程量清單由封面簽署頁、工程量清單總編制說明和工程量清單三部分組成。
(2)編制說明包括編制依據,分部分項工程項目工作內容的補充要求,施工工藝特殊要求,主要材料品牌、質量、產地的要求,新材料及未確定檔次材料的價格設定,擬使用商品混凝土情況及其它需要說明的問題。
(3)工程量清單應按招標項目設計圖紙、招標文件要求和現行的工程量計算規則、項目劃分、計量單位的規定進行編制。
(4)分部分項工程項目名稱應使用規范術語定義,對允許合并列項的工程在工程量清單列項中需做準確描述。
(5)按現行項目劃分規定,在工程量清單中列出建筑腳手架費、垂直運輸費、超高費、機械進出廠及安拆費等有關施工技術性措施費項目,另外還列出臨時設施費、趕工措施費、安全施工防護措施費、優質優價增強費等施工組織措施費項目。
(6)工程量清單應采用統一制式表格,計量單位執行工程是清單計量規則規定的單位標準,工程數量保留兩位小數。
2、工程量清單招標的投標報價。
(1)投標人使用招標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單原件編制投標報價。
(2)投標報價為工程量清單項目的計價總和。
(3)綜合單價由直接成本、間接成本和利潤組成,風險金和稅金另行計算。
(4)編制投標報價時,人工、材料、施工機械臺班消耗量參照現行預算定額或按企業定額確定,價格參照建設工程造價管理部門發布的信息價格或結合市場情況確定,其他直接費用、間接成本利潤根據工程情況、市場競爭情況和企業情況確定,規費、稅金按照國家規定的剩比率及其計算辦法確定,還應考慮相應的風險費用。
(5)在封面簽署頁加蓋單位印章、編制人員資格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