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理论电影在线_日韩视频一区二区_一本色道精品久久一区二区三区_香蕉综合视频

中國建筑工程招標應用最低價中標法的問題及對策

發布時間:2012-07-25 共1頁

最低價中標法是國際上通行的建筑工程招標方法,過去中國政府一直限制這種方法的使用。2000年月1月1日開始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首次允許招標人可以選擇最低報價者中標,從法律層面上為該方法在中國的應用帶來轉機。本文將要分析最低價中標法在中國應用面對的問題和產生的問題原因,探討解決問題的政策和市場化措施。 
一、 建設工程招標制度在中國的發展歷程
由于最低價中標法的應用是以完善的市場機制為前提條件,同時滿足上述四項假定條件,因此它的使用就有一定的局限性或是條件性。上述假設的條件和西方國家建筑市場的情況比較接近,所以最低價中標法在西方,特別是在市場機制最完善的美國應用效果很好。 
為了進一步分析中國經濟轉型時期建筑工程招標的特點,劉曉君(1999)在《經濟轉型時期建筑工程招標投標機制研究》中,在賴利和薩繆爾森最優基準招標數學模型中引入一個價格體制參數,用這個參數表示工程造價管理體制市場的程度。他已經證明招標方法與價格體制參數(價格市場化程度)無關,隨著價格體制從計劃經濟向完全的市場經濟體制轉變,在不同階段適用不同的招標方法。現階段采用類似密封報價后用標底審查報價的招標方法是與當前價格市場化程度相符合的。劉曉君同時還證明了在價格體制參數完全符合市場化條件時,最低價中標法才適用有效。

百分百考試網 考試寶典

立即免費試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