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DIC合同條款是FIDIC,即國際咨詢工程師聯合會下設土木工程合同委員會組織 編寫的《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條件》(俗稱"紅皮書")的簡稱。同FIDIC其他工作委員會 組織編寫的《電氣與機械工程合同條件》("黃皮書")、《工程總承包合同條件》 ("桔黃皮書")和《業主與咨詢工程師標準服務協議書》("白皮書")相比,紅皮書 用得最廣泛,常簡稱為FIDIC條款。
FIDIC條款反映了當前建設項目業主對施工階段進 行管理的國際最高水平。 國內有些人在學習了項目管理的有關知識、方法、技術和手段后,仍然覺得很虛, 認為教材或課程缺少"可操作性",不知道在施工階段應如何具體對項目進行管理。FIDIC 條款對于項目管理各方面規定得非常詳細、具體,包括了國際標準項目管理的所有方面, 是"可操作性"非常強的一套項目管理系統。
我們應該學習并充分利用FIDIC條款,提高 業主單位的項目管理水平。 20世紀70年代以來,我國施工企業學習。使用FIDIC條款的人越
其 原因,第一,大多數業主不擁有足夠的、有必要經驗的人員進行合同監督和管理;第二, 當業主與承包商有分歧時,工程師可在雙方之間公正行事;第三,所有建設項目,不論 采取何種合同形式,都不可避兔地會出現許多問題要求做出決定。例如,詳細設計或施 工、對技術說明書的解釋、工程量測量和估價以及時間延長和額外款項的索取等。
工程 師由于一般都參加了工程設計,甚至參加了可行性研究和規劃階段,因此是解決這些問 題的最佳角色。
世界銀行在1987年編寫印發的《世界銀行借款國聘請咨詢公司和世界銀 行聘請咨詢公司作為執行機構指南》第2.16款說"在某些情況下固定或連續雇傭同一家 公司可能會很有好處。例如選擇一家從可行性研究開始,直到項目準備,從項目準備直 到項目施工階段連續下來的公司"。而在第2.17款中又說"一般建議項目的實施和監理工 作由完成項目準備工作的同一家咨詢公司承擔。這樣可保證合同文件在實施階段得到正 確解釋,且在實施過程中發現必須作出設計修改時也能符合原
時間管理,是為確保項目按時實施而進行的一系列過程。 費用管理,是為確保項目總費用不超過批準的預算而進行的一系列過程,包括資源 規劃、費用估算、費用預算和費用控制。 質量管理,是為確保項目達到其目標而進行的一系列過程,包括質量規劃、質量控制 和質量保證。
人力資源管理,為了最有效地發揮所有項目參與人員的作用而采取的一系列步驟,包 括組織規劃、項目班子組建、角色和職責的分派、項目班子建設和項目各參與方之間爭議 的解決。 溝通管理,是為了確保合理收集和傳輸項目信息而進行的一系列過程,包括溝通規劃、 信息傳輸、進展報告和驗收管理。
風險管理,也是一系列過程,包括風險識別、風險估計、風險對策和風險控制。 采購管理,是為了從項目發起單位之外獲得貨物、工程或服務而采取的一系列步驟, 包括采購規劃、征購規劃、征購、
本段詳細分析 FIDIC條款是如何體現這8個方面的。
1.項目范圍管理 在1.1款(b)項下定義了"合同",在同一款(f)項下定義了"工程"、"永久工程"、 "臨時工程"等。這樣就限定了合同,即工程的范圍。 項目費用和時間管理的首要目標就是不能超過業主的預算,不能拖延竣工時間。為此, FIDIC條款專門設立了兩款規定,即第51條(變更和變更指示),嚴格控制項目的范圍。采集者退散
第51.1款(變更)"如果工程師認為有必要對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的形式、質量或數量 作出任何變更……應有權指示承包商進行而承包商也應進行下列任何工作:……上述變更 不應以任何形式使合同作廢或失效"。
第51.2款(變更的指示)"沒有工程師的指示,承包商不得作任何變更"。 通過這兩款,FIDIC條款將控制變更的大權完全交給工程師。
2.項目時間管理 FIDIC條款把工程師控制進度的責任規定得詳細而又具體。第14.1款規定"承包商在收到 中標通知書之后,在規定的時間內,應當向工程師遞交一份施工計劃,取得其同意"。第14.2 款說,"如果工程師認為工程的實際進度不符合第14.1款中已經工程師同意的施工計劃,承包 商應當隨時按照工程師的要求提交一份修改過的施工計劃,標明為保證工程按期竣工而對原 計劃所作修改之處"。
工程施工的進展難免會因為各種主觀或客觀的障礙而暫時停頓。fIDIC條款把暫停施工 的控制權交給工程師。第40.l款規定,"在工程師發出指示時,承包商應按工程師認為必要 的時間和方式暫停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進展"。
要保證工程如期完工,及時開工,開工之后 盡量避免不必要的、特別是由于承包商主觀原因造成的延誤,當然很重要;但是在遇到無法 預料的客觀原因時,允許承包商合理地延長時間也同樣重要。不允許延長,就必然迫使承包 商在報價時增加預防這些無法預料事件風險的費用。或者承包商要靠趕工
二則會違反某些技術上 需要間歇的施工規律,進而損害工程質量。最終的后果是"欲速則不達"。對于這些以及其它 同工期有關的事項,FIDIC條款都有詳細的規定,例如第41.l款關于工程開工時間的規定、 第42.l款關于業主單位應盡快向承包商提供施工現場和現場進出道路的規定等。第43.l款關 于竣工時間的規定等。此外,FIDIC條款還允許加人鼓勵承包商提前竣工,予予獎勵的條款。
3.項目費用管理 FIDIC條款費用管理方面的條款數目最多。 首先,第11.l款(現場視察)要求業主和擔任設計任務的建筑師或工程師(該建筑師或 工程師在項目進人施工階段時有可能被聘作第l.1款中定義的工程師)在項目準備階段收集 盡可能完整的資料,作為設計、估算費用、編制圖紙和其它合同文件的依據。如果資料不完 整,則設計、費用估算、圖紙和其它合同文件就不會合理,其隱患在施工過程中必然要暴露 出來,最終要導致工程費用的增加。
其次,如果業主不進行必要的勘探,取得盡可能詳盡的 水文、地質和地下情況的資料,或者雖然已經取得,卻不向承包商提供,則承包商會有多種 辦法對付。
第一,自己反復到現場來考察,甚至進行勘探。不管考察和勘探是否有效果,其 費用都將計人報價;
第二,把不完整的數據資料作為一種不確定性因素,報價中列人數額很 大的不可預見費,這種費用最終要由業主支付;
第三,在施工過程中根據FIDIC其它條款進 行費用和時間的索賠,其結果仍然是業主受損害。最后,為了避免在提供資料方面無限制地 支出費用,并為了促使承包商在編制投標書時認真、仔細地考慮現場條件,業主通過第11.l 款對自己在這方面承擔的責任作了限制,而將其余責任推給了承包商。FIDIC條款這樣規定, 合情合理,符合國際慣例,承包商很少提出異議。 第121款(投標書報價要充足)"應當認為承包商對其報價以及工程量清單中報填的單價 和價錢的準確性和支付費用開支的充足程度是滿意的,除非合同另有規定,上述報價、各單 價和價錢都足以使其履行合同中規定的所有義務……以及處理該工程的順利施工、完工和修 補其中任何缺陷所必要的全部有關事項"。
第12.1款一方面避免承包商在施工過程中借口事先考慮不周而索取超過投標書報價的款 項,另一方面提醒他在編制標書時考慮周全,不要漏掉應考慮的事項。 健全的建筑市場奉行誠信原則,交易雙方應把同交易有關的信息毫無保留地通知對方。 這樣做實際上是對己方有利。避免承包商多要錢是控制費用,避免承包商虧損也是控制費用。 因此第12.1款也是控制工程費用的最重要條款之一。
第14.3款(應提交的現金流量估算)"在收到中標通知書以后以及……規定的時間之內, 承包商應當每季度向工程師提交一份根據合同他有權得到的所有付款的詳細現金流量估算"。 業主有了這樣的現金流量估算,一方面能夠根據工程的進展情況及時準備工程需要的資金, 不影響施工進度。另一方面,業主不可能,也不應該將工程所需要的全部資金一下子備齊, 放在一邊,專供本工程隨用隨支。第14.3款體現了對工程費用進行的動態管理,可以大大降 低工程所需資金的成本。
第52.l款(對變更的估價)"第引條提到的所有變更以及要求按照第52條予以確定的合 同價格的任何增加(本條中稱為’改變了的工作’)……應以合同中規定的費率和價格計算 ……若做不到這一點,則在工程師與業主和承包商適當協商之后,工程師和承包商商定一 合適的費率和價格。著雙方意見不一,工程師應當確定他認為合適的此類費率和價格"。
第52.2款(工程師確定費率和價格的權力?quot;如果任何改變了的工作的性質或數量…… 使得合同中為工程的任何事項規定的費率或價格……不合適或者不再適用,則……工程師和 承包商商定一合適的費率和價格。若雙方意見不一,工程師應當確定他認為其它合適的此類 費率和價格"。 代表業主利益的工程師握有主動權和控制權,不允許承包商單方面漫天要價。
第52.3款(超過15%的變更)"如果……發現……合同價格的增加和減少數量總共超過了 ’有效合同價格’……的15%,則……在工程師與業主和承包商適當協商之后,應當在合同價 上加上或減去承包商和工程師可能商定的或者當雙方意見不一時由工程師在考慮了承包商在 本合同中應得的現場和一般管理費之后確定的另外一筆數額"。 FIDIC條款將控制工程費用的作法規定得十分精細。第52.4款(計日工)"如果工程師認 為必要或有利時,可以……讓改變了的工作以計日工的形式進行……按照包括在合同中計日 工作表內說明的條款和承包商在投標書中填寫的費率和價格,向承包商付款"。
第52.4款控制計日工費用的作用是有限的,基本上是承包商要多少,工程師就得批多少。 計日工通常作為一項暫定金額列在工程量清單中,用于無法歸于工程量清單任何一項的零星 的或者在招標時尚不能確定的工作。FIDIC條款設這一款是為業主從大處考慮。如果為了取消 計日工而把工程量清單和其它有關合同文件編得很精確,然后再招標,不但會錯過市場機會, 而且還導致貸款利息的增加。當某事項在招標時不能確定,可以將其列為計日工。工程早日 投入使用帶來的效益將大大抵消計日工多付出的費用。
第55-57條是關于工作量、需測量的工作和測量方法的。FIDIC條款適用于單價合同。在 施工過程中業主按照承包商實際完成的工作量及其投標時報出的單價按月向承包商付款。測 量承包商各月實際完成的工作量就成了控制工程費用的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