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2-07-25 共2頁
關于2011年度全國注冊咨詢工程師(投資)執業資格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人事)局、發改委,市直及部省屬駐揚有關單位:
根據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江蘇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2011年度注冊咨詢工程師(投資)執業資格考試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蘇人社發〔2010〕484號)文件精神,為做好我市2011年度全國注冊咨詢工程師(投資)執業資格考試有關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及地點
2011年度注冊咨詢工程師(投資)執業資格考試定于4月16日、17日兩天。全省統一集中在南京設立考點。考試具體地點可從準考證上獲知。
二、組織分工
2011年度全國注冊咨詢工程師(投資)執業資格考試由揚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揚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共同負責。考試報名工作由揚州市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負責,對新報考人員的資格初審工作由揚州市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處會同揚州市發改委相關職能處室共同負責。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人事)局會同當地發改委共同做好此項考試報名的宣傳、發動工作,將報名方法、網址對外公布并做好報名咨詢服務工作,使考生有針對性地報名參加考試。
三、考試科目及管理模式
(一)考試科目共設5科,分別為《工程咨詢概論》、《宏觀經濟政策與發展規劃》、《工程項目組織與管理》、《項目決策分析與評價》和《現代咨詢方法與實務》。
(二)考試成績實行滾動管理辦法。報考5個科目的人員成績滾動期為3年;符合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只參加《項目決策分析與評價》和《現代咨詢方法與實務》2個科目考試,須當年通過全部應試科目。
四、答題及試卷回收方式
(一)《工程咨詢概論》、《宏觀經濟政策與發展規劃》、《工程項目組織與管理》、《項目決策分析與評價》4個科目試題均為客觀題,在普通答題卡上作答。
《現代咨詢方法與實務》科目試題為主觀題,在專用的答題卡上作答。
(二)考生應考時,可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應統一放置考場指定處。考場上應備有草稿紙,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五、報考條件
(一)凡遵紀守法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報名參加注冊咨詢工程師(投資)執業資格考試:
1.工程技術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專畢業后,從事工程咨詢相關業務滿8年。
2.工程技術類或工程經濟類專業本科畢業后,從事工程咨詢相關業務滿6年。
3.獲得工程技術類或工程經濟類專業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后,從事工程咨詢相關業務滿4年。
4.獲得工程技術類或工程經濟類專業碩士學位后,從事工程咨詢相關業務滿3年。
5.獲得工程技術類或工程經濟類專業博士學位后,從事工程咨詢相關業務滿2年。
6.獲非工程技術類、工程經濟類專業上述學歷或學位人員,其從事工程咨詢相關業務年限相應增加2年。
(二)獲準免試部分科目的條件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試《工程咨詢概論》、《宏觀經濟政策與發展規劃》、《工程項目組織與管理》3個科目,只參加《項目決策分析與評價》和《現代咨詢方法與實務》2個科目的考試:
1.符合考核認定范圍,但在考核認定中未獲得通過的人員;
2.獲原國家計委或中國工程咨詢協會優秀工程咨詢成果獎項目及全國優秀工程勘察設計獎項目的主要完成人;
3.在2002年底前按國家規定取得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并從事工程咨詢相關業務滿8年;
4.通過國家執業資格考試,獲得工程技術類執業資格證書,并從事工程咨詢相關業務滿8年。
(三)報考條件中有關問題的具體說明
1.符合報考條件報考注冊咨詢工程師(投資)執業資格考試者,不受其是否離退休以及年齡的限制。
2.報考條件中有關從業年限的要求是指報名人員從事工程咨詢相關業務時間的總和,其截止日期為2011年12月31日,按“滿周年計算”。
3.有關學歷的要求中所稱的“工程技術類”專業是指國家教育部規定的所有理工科專業;所稱“工程經濟類”專業包括工程管理、投資經濟、技術經濟、項目管理和經濟管理專業。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的要求是指國家教育部承認的國民教育系列學歷。
4.報考條件中所稱“工程咨詢相關業務”是指原國家計委委托中國工程咨詢協會頒布的《工程咨詢單位資格認定實施辦法(修訂)》規定的8項服務范圍,即規劃咨詢、項目建議書編制、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評估咨詢、工程設計、招投標咨詢、工程監理和管理咨詢,以及與這8項服務范圍相關的工程咨詢管理、投資建設管理、教育和培訓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