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2-05-30 共1頁
一、綜合題(凡要求計算的項目,均須列出計算過程;計算結果有計量單位的,應予以標明,標明的計量單位與題中所給的計量單位相同;計算結果出現小數的,除特殊要求外,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小數;凡要求解釋、分析、說明理由的內容,必須有相應的文字闡述) |
1.甲公司屬于工業企業,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由A、B、C三位股東于2002年12月31日共同分別為40%、35%和25%。有關資料如下: (1)2002年12月31日三位股東的出資方式及出資額如下表所示(各位股東的出資已全部到位,并經中國注冊會計師驗證,有關法律手續已經辦妥): ![]() (2)2003年甲公司實現凈利潤400萬元,決定分配現金股利100萬元,計劃在2004年2月10日支付。 (3)2004年12月31日,吸收D股東加入本公司,將甲公司注冊資本由原800萬元增到1000萬元。D股東以銀行存款100萬元、原材料58.5萬元(增值稅專用發票中注明材料計稅價格為50萬元,增值稅8.5萬元)出資,占增資后注冊資本10%的股份;其余的100萬元增資由A、B、C三位股東按原持股比例以銀行存款出資。2004年12月31日,四位股東的出資已全部到位,并取得D股東開出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有關的法律手續已經辦妥。 要求: (1)編制甲公司2002年12月31日收到出資者投入資本的會計分錄("實收資本"科目要求寫出明細科目)。 (2)編制甲公司2003年決定分配現金股利的會計分錄("應付股利"科目要求寫出明細科目)。 (3)計算甲公司2004年12月31日吸收D股東出資時產生的資本公積。 (4)編制甲公司2004年12月31日增收到A、B、C股東追加投資和D股東出資的會計分錄。 (5)計算甲公司2004年12月31日增資擴股后各股東的持股比例。 (答案中的金額單位用萬元表示) |
正確答案:
(1)
借:銀行存款 570
無形資產 50
固定資產--設備 150
固定資產--轎車 30
貸:實收資本--A 320
實收資本--B 280
實收資本--C 200
(2)2003年分配現金股利時:
借:利潤分配 100
貸:應付股利--A 40(100×40%)
應付股利--B 35(100×35%)
應付股利--C 25(100×25%)
(3)甲公司2004年12月31日吸收D股東出資時產生的資本公積=100+58.5-1000×10%=58.5(萬元)
(4)收到A、B、C股東追加投資和D股東出資的會計分錄:
借:銀行存款 100
原材料 5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8.5
貸:實收資本--D 100
資本公積--資本溢價 58.5
借:銀行存款 100
貸:實收資本--A 40
實收資本--B 35
實收資本--C 25
(5)
A股東占有比例=(320+40)÷1000=36%
B股東占有比例=(280+35)÷1000=31.5%
C股東占有比例=(200+25)÷1000=22.5%
D股東占有比例=100÷1000=10%
2.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公司)2007年至2015年度有關業務資料如下:
(1)2007年1月1日,甲公司股東權益總額為46500萬元(其中,股本總額為10000萬股,每股面值為1元;資本公積為30000萬元;盈余公積為6000萬元;未分配利潤為500萬元)。2007年年度實現凈利潤400萬元,股本與資本公積項目未發生變化。2008年3月1日,甲公司董事會提出如下預案:
①按2007年度實現凈利潤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積。
②以2007年12月31日的股本總額為基數,以資本公積(股本溢價)轉增股本,每10股轉增4股,計4000萬股。
2008年5月5日,甲公司召開股東大會,審議批準了董事會提出的預案,同時決定分派現金股利300萬元。2008年6月10日,甲公司辦妥了上述資本公積轉增股本的有關手續。
(2)2008年度,甲公司發生凈虧損3142萬元。
(3)2009年至2014年度,甲公司分別實現利潤總額200萬元、300萬元、400萬元、500萬元、600萬元和600萬元。假定甲公司適用的所得稅稅率為25%;無其他納稅調整事項。
(4)2015年5月9日,甲公司股東大會決定以法定盈余公積彌補2014年12月31日賬面累計未彌補虧損。
假定:
①2008年發生的虧損可用以后5年內實現的稅前利潤彌補;
②除前述事項外,其他因素不予考慮。
要求:
(1)編制甲公司2008年3月提取2007年度法定盈余公積的會計分錄。
(2)編制甲公司2008年5月宣告分派2007年度現金股利的會計分錄。
(3)編制甲公司2008年6月資本公積轉增股本的會計分錄。
(4)編制甲公司2008年度結轉當年凈虧損的會計分錄。
(5)計算甲公司2014年度應交所得稅并編制結轉當年凈利潤的會計分錄。
(6)計算甲公司2014年12月31日賬面累計未彌補虧損。
(7)編制甲公司2015年5月以法定盈余公積彌補虧損的會計分錄。
("利潤分配"、"盈余公積"科目要求寫出明細科目;答案中的金額單位用萬元表示。)
正確答案:
(1)借:利潤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積 40
貸:盈余公積-法定盈余公積 40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40
貸:利潤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積 40
(2)借:利潤分配-應付現金股利 300
貸:應付股利 300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300
貸:利潤分配-應付現金股利 300
(3)借:資本公積 4000
貸:股本 4000
(4)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3142
貸:本年利潤 31.42
(5)應交所得稅=600×25%=150(萬元)
借:所得稅費用 150
貸: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150
借:本年利潤 150
貸:所得稅費用 150
借:本年利潤 450(600-150)
貸: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450
(6)未彌補虧損=(500+400-40-300)-3142+(200+300-+-400+500+600)+450=-132(萬元)(虧損)
(7)借:盈余公積-法定盈余公積 132
貸:利潤分配-盈余公積補虧 132
借:利潤分配-盈余公積補虧 132
貸: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132
3.B公司2008年1月1日的所有者權益為2000萬元(其中:股本為1500萬元,資本公積為:100萬元,盈余公積為100萬元,未分配利潤為300萬元)。B公司2008年實現凈利潤為200萬元,按實現凈利潤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積金。2009年B公司發生虧損50萬元,用以前年度的未分配利潤每股分派現金股利0.1元,每10股分派股票股利1股。
要求:
(1)編制B公司2008年和2009年結轉盈虧、利潤分配有關業務的會計分錄;
(2)計算B公司2009年12月31日所有者權益的余額。(金額單位用萬元表示)
正確答案:
(1)B公司有關業務的會計分錄:
①結轉2008年實現凈利200萬元:
借:本年利潤 200
貸: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200
②提取盈余公積:
借:利潤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積 20
貸:盈余公積-法定盈余公積 20
③結轉利潤分配: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20
貸:利潤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積 20
④結轉2009年發生虧損50萬元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50
貸:本年利潤 50
⑤宣告現金股利:
借:利潤分配-應付現金股利 150
貸:應付股利 150
⑥宣告股票股利時不需作會計分錄。
支付股票股利:
借:利潤分配-轉作股本的股利 150
貸:股本 150
⑦結轉未分配利潤: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300
貸:利潤分配-應付現金股利 150
-轉作股本的股利 150
(2)B公司2009年12月31日
所有者權益的余額=股本1650萬元+資本公積100萬元+盈余公積120萬元+未分配利潤130萬元=20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