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1-11-09 共1頁
移交人吳××因工作調動,經廠財務科決定,將其擔任的存貨核算會計崗位工作移交給武××接替。現按《會計人員工作規則》的規定,辦理如下交接手續:
(一)移交前業已受理的全部存貨核算業務會計憑證,已由移交人填制完畢。
(二)截至交接之日,凡應登記的賬簿,業已登記完了,并在明細賬最后一筆余額之處加蓋了移交人印章,以示負責。
(三)對尚未處理材料核算往來賬,已開列出應付購貨款明細表和包裝物租金明細表,并寫出長期掛賬的情況說明。
(四)對采購材料經濟合同登記簿中已履行合同與未履行的合同,均按順序逐筆交待清楚。采購合同的印花稅,也已全部交納。
(五)保管期內材料采購人庫單和出庫單的存根,已裝訂成冊,編號為材字第X冊至第X冊,共XX冊(按月份裝訂,保存期3年),經點收無誤。
(六)本月末各種材料明細賬記載的庫存數量、金額,經與總賬、倉庫保管賬核對,都完全相符。
(七)印鑒農牧機械制造廠材料采購合同專用章一枚,經點交無誤。
(八)移交的賬簿有:
1.材料采購明細賬本
2.應付購貨款明細賬本
3.應付包裝物料押金明細賬本
4.包裝物明細賬本
5.暫估人庫明細賬本
6.材料計劃價格目錄本
(九)移交人對會計核算程序、工作中應注意的問題、材料價格分析計算程序公式和近期的一些優惠政策等,在移交過程中已向交替人作了詳細介紹。
(十)交接日期:200X年X月X日
(十一)移交后,如發現原經營的會計業務中有違反財會制度和財經紀律等問題,仍由移交人負責。
(十二)本交接書一式四份。移交人、接管人、監交人各執一份,送廠檔案到存檔一份。
移交人:吳××(簽章)
接管人:武××(簽章)
監交人:郭××(簽章)
總會計師:紀××(簽章)
××廠財務科(公章)
20××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