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1-11-09 共1頁
部門名稱:審計監察組
上級部門:審計監察部
下屬崗位:審計監察員
部門本職:
組織完成各類項目審計和監察任務。
主要職能:
(1) 執行國家審計法律、法規和有關的統一財經制度,參與制訂公司內部審計監察制度并貫徹執行。
(2) 根據確定的審計或監察對象,編制審計或監察計劃與方案,經批準后組織實施。
(3) 按規定和工作程序保質保量按時完成審計監察任務,并出具詳盡的審計報告。
(4) 監察被審計對象嚴格執行審計決定。
(5) 對正在進行的嚴重損害公司利益、違反財經法規和其他規章制度的行為,立即采取應急措施處理并提請上級或有關部門做出制止決定。
(6) 組織完成專案審計任務。
(7) 定期和不定期地向上級報告審計監察工作狀況,提出完善控制和管理措施的建議。
(8) 配合國家審計機關和董事會審計監察室對公司所進行的審計。
(9) 組織參加各項培訓與考核活動。
(10) 做好審計監察項目的文件、資料、記錄的保管與上交工作。
(11) 組織做好保密工作。
管轄范圍:
(1) 審計監察組員工。
(2) 審計監察組辦公場所、衛生責任區。
(3) 審計監察組辦公用具、設施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