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4-02-22 共1頁
在考生成績中,有-1到-9的標識,各標識含義為:
-1代表未報名,-2代表未出考,-3代表取消本科目成績,-4代表取消當場考試成績并處3年禁考,-5代表取消當年全部科目成績并處5年禁考,-6代表在禁考年限內,-7代表未貼條碼,-8代表取消當年當科成績并處5年禁考,-9代表違規處理待查情況及試卷中主、客觀條碼不一致情況。
成績單打印:
考生可自行打印成績通知單(從08年1月7日開始)并妥善保管。如考生不能自行打印,可于08年1月7-25日(工作時間內)憑準考證、身份證到東風西路167號一號樓三樓廣州注冊會計師協會報名點領取成績合格通知單。
合格證領取:
在廣州通過五科考試及格的考生請于2008年2月26 ――27日攜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五門單科成績單原件、二張一寸相片(背面寫上姓名)到大德路187號9樓廣州注冊會計師協會辦公室辦理單科換全科合格證的申請。(最后一科不是在廣州通過的恕不受理,請回到通過地申請)。申請表格可在附件下載
成績核查:
考生如對成績有疑問,可于成績公布日起至2008年1月20日前辦公時間內攜帶身份證、準考證(原件、復印件)和成績核查申請(一式2份)到大德路187號9樓廣州注冊會計師協會辦理核查申請手續。成績核查費每科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