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4-02-22 共1頁
報名時間及地點:報名人員報名時間為2009年4月8至15日。請考生于4月8日至4月15日到開平市財政局會計股報名(星期六、日不辦公)。
準考證的領取:2009年8月10日—25日期間內到開平市財政局會計股領取準考證(星期六、日不辦公)。
考試報名費:報名費、考務費每科65元,教材及資料費另計。
一、報名對象及報名條件
2009年3月23日前,已經參加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并取得具有2005年度至2008年度任一考試科目合格成績的考生,以及已經獲準免試或豁免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部分考試科目的考生,可以參加原考試制度下2009年度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開平市只接受內地考生的報名,不接受港澳臺地區居民及外國人的報名。
二、報名時間、地點和辦法
(一)報名人員報名時間、地點和辦法
1.報名時間和地點
報名人員報名時間為2009年4月8至15日。請考生于4月8日至4月15日到開平市財政局會計股報名(星期六、日不辦公)。
2.報名要求
報名人員報名時,須提交有效身份證件、有效合格成績憑證(或免試與豁免憑證),交納一寸近期(上年或本年)免冠照片1張,經我市考辦審核無誤后,填寫《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報名信息表(2009年度)》。
三、考試科目和范圍
考試科目:會計、審計、財務成本管理、經濟法、稅法。
考試范圍:由財政部注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以下簡稱財政部考委會)在發布的考試大綱中確定。
四、考試方式
考試方式為閉卷、筆試。
五、考試具體時間安排
2009年8月28日 下午2:00—5:00 審 計
2009年8月29日 上午9:00—11:30 稅 法
下午2:00—5:30 會 計
2009年8月30日 上午9:00—11:30 經濟法
下午2:00—5:00 財務成本管理
六、準考證的領取
報名人員在2009年8月10日—25日期間內到開平市財政局會計股領取準考證(星期六、日不辦公)。
七、考試報名費
報名費、考務費每科65元,教材及資料費另計。
八、輔導教材購買及問題解答
(一)考試輔導教材沿用2008年度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輔導教材,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根據財政部考委會發布的考試大綱,編輯出版新版《法規匯編》。應考人員可在報名時自愿訂購考試輔導教材和法規匯編。
(二)如果應考人員在復習中遇到專業問題,可向財政部考辦尋求解答,請將問題傳真至010-68703206或分科目發送郵件至下列郵箱:
會計科目,examkj@cicpa.org;
審計科目,examsj@cicpa.org;
財務成本管理科目,examcw@cicpa.org;
經濟法科目,examjjf@cicpa.org;
稅法科目,examsf@cicpa.org。
財政部考辦自2009年6月起,將在《中國注冊會計師》雜志和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網站專欄中陸續刊出問題解答。
九、試卷評閱、成績認定、成績查詢和成績核查
(一)應考人員有效答卷由財政部考辦集中,并依據財政部考委會下發的《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試卷評閱工作規則》組織評閱。考試成績經財政部考委會認定后,由財政部考辦發布。
(二)每科考試均實行百分制,60分為成績合格分數線。
(三)開平市成績查詢方式:電話查詢:自動9667700,人工1603,網上查詢:http://www.jmcpa.org.cn
(四)成績發布后,如果應考人員本人提出成績核查,可在考試成績發布之日起1個月之內向報考地的地方考辦提出申請,財政部考辦將依據財政部考委會下發的《注冊會計師考試成績核查試行辦法》、《注冊會計師考試成績核查試行工作規程》組織成績核查。
(五)對在連續5個年度考試中取得全部應考科目有效合格成績的考生,財政部考委會頒發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全科考試合格證書,考生可向地方考辦領取。
(六)在領取財政部考委會頒發的全科合格證書后,可申請成為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會員。
十、應考人員注意事項
(一)應考人員應認真閱讀《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辦法》、《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違規行為處理辦法》、《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考務工作規則》和《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應考人員考場守則》等相關文件(可在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網站http://www.cicpa.org.cn上查閱,或到報名點查閱)。報名即視為全部認同,并自覺遵守。
(二)應考人員考試前領取準考證時,應同時領取由財政部考辦編印的《應考人員必讀》。請應考人員認真閱讀,并按要求參加考試。
十一、其他
開平市財政局會計股咨詢電話:2277311
開平市財政局
二????九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