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4-02-22 共1頁
報名辦法:2009年度北京地區考生全部采用網上報名方式。
(一)原考試制度:報名人員可同時報考五科,也可選擇報考部分科目,每科報名費60元。
附:2009年度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北京地區(原考試制度)報名簡章
(老考生)原考試制度下2009年度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大綱
(二)新考試制度:報名人員可同時報考專業階段6科,也可選擇報考部分科目,每科報名費60元。
報名網址: www.bicpaks.com.cn(該網址將于4月1日正式開通)
報名時間
原考試制度網上報名時間:4月1日至4月15日
新考試制度網上報名時間:4月8日至4月27日
請您在本年度規定的報考期間內登錄考試報名網站進行網上報考,逾期未報的無法補報。
2009年度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北京地區報名通告
根據《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辦法》和《2009年度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報名簡章》的規定,現將2009年度注冊會計師考試北京地區報名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報名條件
(一)原考試制度報名條件
2009年3月23日前,已經參加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并取得具有2005年度至2008年度任一考試科目合格成績的考生,以及已經獲準免試或豁免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部分考試科目的考生,可以參加原考試制度下2009年度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
注:不符合上述條件的考生從2009年起均按新的考試制度報名參加考試。
(二)新考試制度報名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的中國公民,可報名參加考試: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具有高等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學歷、或者具有會計或者相關專業中級以上技術職稱。
二、考試科目及范圍
(一)原制度考試科目:會計、審計、財務成本管理、經濟法、稅法。
(二)新制度考試科目:會計、審計、財務成本管理、公司戰略與風險管理、經濟法、稅法。
(三)考試范圍:由財政部注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在發布的考試大綱中確定。
三、報名辦法
2009年度北京地區考生全部采用網上報名方式。
(一)原考試制度:報名人員可同時報考五科,也可選擇報考部分科目,每科報名費60元。
【有下列情況的考生請注意:
1、已取得2005至2008年度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中任一科目單科合格成績的其它省市考生,在進入北京市注冊會計師考試報名網站報名時,請先進行新考生注冊,再選擇考試辦法報名參加考試。
不符合上述條件的其他考生均按新的考試辦法報名參加考試,先進行新生注冊,進行網上預報名后,按規定時間到現場辦理報考資格審查確認手續,確認合格后回網上繳納報考費用。
注:以上兩類考生均需按要求上傳本人近期免冠照片。
2、姓名或證件號碼需要變更的考生可錄入變更前姓名和證件號碼登錄報考。考生務必于2009年5月19日至5月22日憑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附本人照片并加蓋戶口專用章的戶籍變更證明(原件)和身份證原件及《2009年度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北京地區網上報名檔案管理表》到北京考辦辦理變更手續。 】
(二)新考試制度:報名人員可同時報考專業階段6科,也可選擇報考部分科目,每科報名費60元。
【(1)老考生報名方式:
參加過北京地區報名考試的但沒有有效成績的老考生,按新制度報名參加考試。在報名時全部在網上完成考試報名、訂購教材、輔導班報名及繳費、打印準考證等事宜。2000年以前參加過北京地區報名考試、但數據庫中沒有相片的考生,需要首先上傳照片(請您務必填寫準確的電話聯系方式,以便照片不合格時能及時通知您)。
(2)新考生(含應屆畢業生)的報名方式:
A.新考生(含應屆畢業生)需先進行網上預報名:請考生真實準確地錄入基本信息并按照要求上傳照片、選擇報名科目、訂購教材、打印《2009年度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北京地區網上預報名檔案管理表》并認真核對各項信息。
注:以前年度未進行資格確認的應屆畢業考生視同新考生報名。
B.現場確認:考生須按規定的時間和地點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學歷證書原件(應屆畢業生攜帶《應屆畢業生報名承諾書》及學生證)和《2009年度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北京地區網上預報名檔案管理表》進行報考資格確認,未進行報考資格確認的考生報考無效。
C.繳費:新考生如需訂購教材及輔導用書,須在網上直接繳納教材和輔導費用,報名費須在現場報考資格確認后回網上繳納,報名截止前未繳費的報考無效(注:現場報考資格確認時不符合報考要求的考生,已繳費的教材和輔導不退費)。
D.考生經資格確認并成功繳納報名費后,打印《2009年度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北京地區網上報名檔案管理表》,并按規定時間網上打印準考證。
3、完成報考資格確認的應屆畢業生在領取本年度準考證時,考生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學歷證書原件和《2009年度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北京地區網上報名檔案管理表》按規定時間和地點驗證后方可取得準考證(驗證的時間和地點打印在《2009年度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北京地區網上報名檔案管理表》上)。驗證不合格或未按規定時間來驗證的應屆畢業生不予發放準考證。】
報名網址: www.bicpaks.com.cn(該網址將于4月1日正式開通)
四、報名時間
原考試制度網上報名時間:4月1日至4月15日
新考試制度網上報名時間:4月8日至4月27日
請您在本年度規定的報考期間內登錄考試報名網站進行網上報考,逾期未報的無法補報。
五、考試用書
報名人員可在報名的同時自愿訂購2009年度注冊會計師考試教材及輔導用書。考試用書分為網上訂購和現場購買兩種方式,其中網上訂購采用小紅帽速遞方式領取。
六、詳細信息請考生查詢
(一)北京注冊會計師協會網址:www.bicpa.org.cn
(二)北京市注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咨詢電話:68980880、68900237
(三)考試聲訊臺電話:1605757、 95001986、96001986
北京市注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辦公室
二00九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件1. 2009年度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北京地區(原考試制度)報名簡章
附件2.《注冊會計師考試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
附件3. 《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辦法》
附件4. 財政部關于符合條件的考生參加原考試制度下2009年度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
【老考生、新考生、應屆生報名說明】
◆ 老考生報名:
1、 指以前年度參加過北京地區報名的考生。(注:以前年度以應屆生身份報名但未進行資格審查的考生視同新考生)
2、 2000年以前參加過北京地區報名考試、但數據庫中沒有相片的考生,需要首先上傳照片(請您務必填寫準確的電話聯系方式,以便照片不合格時能及時通知您)。
◆ 新考生報名:
指以前年度未參加過北京地區報名,并符合下列條件的中國公民,可報名參加考試: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二)具有高等專科以上學校畢業的學歷、或者具有會計或相關專業(相關專業是指審計、統計、經濟)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
注:已在其它省市參加考試的考生,首次在北京地區報名視同新考生。
◆ 應屆生報名:
指本年度高等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并且在八月底前拿到畢業證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