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4-02-22 共1頁
新考試制度下2009年度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專業階段考試報名簡章
友情提示:
新考試制度下2009年度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專業階段考試教材征訂單可在我中心網站“下載中心”直接下載。教材采用現場自愿預訂原則。
根據《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辦法》(財政部令第55號)的規定,現將2009年度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專業階段考試報名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報名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的中國公民,可以申請參加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專業階段考試: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二)具有高等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學歷、或者具有會計或者相關專業中級以上技術職稱。
二、考試科目和范圍
專業階段考試科目:會計、審計、財務成本管理、公司戰略與風險管理、經濟法、稅法。
考試范圍:由財政部注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在發布的考試大綱中確定。
三、報名日期和辦法
本次考試報名采用先網上報名后現場確認的方式。
報名登錄網址:http://cpaexam.cicpa.org.cn 。
報名人員可以在一次考試中同時報考專業階段考試6個科目,也可以選擇報考部分科目。報名費每科55元。
(一)報名時間、地點
網上預報名時間:2009年4月20日至5月5日(含雙休日,請在現場確認前先進行網上報名)。
廈門考區現場確認時間:2009年4月28―30日,5月5―6日。
確認地點:廈門市人事考試測評中心(湖濱東路319號人才市場大院內C座三樓)。
(二)報名辦法
(三)確認報名
友情提示:由于此項考試首次采用網上報名現場確認、現場繳交報名費與教材征訂費的方式。為確保考生報名成功,報考人員須于2009年5月7-8日登陸廈門市人事考試測評中心網站(http://www.xmks.gov.cn)在“報考信息核對”欄目確認報名費是否繳交。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上網確認而導致報名未成功,后果自負。
四、考試方式
考試方式:閉卷、筆試。
五、準考證領取及考試時間安排
請考生于2009年9月16、17日憑身份證原件、《考試報名信息確認表》前往我中心領取。或屆時查看我中心網站(http://www.xmks.gov.cn)是否有可以直接在相關網站上打印準考證的通知,若可以,請考生直接在網站上打印準考證而不需前來現場領取。
考試時間安排
2009年9月19日 08:30―11:00 審 計
13:00―15:30財務成本管理
17:30―19:30 經濟法
2009年9月20日 08:30―11:30 會 計
13:30―15:30公司戰略與風險管理
17:30―19:30稅 法
六、免試條件
具有會計或者相關專業高級技術職稱的人員(包括學校及科研單位中具有會計或者相關專業副教授、副研究員以上職稱者),可以申請免予專業階段考試1個專長科目的考試。
申請免予考試的人員,應當填寫《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專業階段考試科目免試申請表(2009年度)》(見我網站上的“下載中心”),并于5月6日前向廈門市注冊會計師協會提交高級技術職稱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廈門市注冊會計師協會辦審核無誤后,報財政部注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辦公室審核批準,方可免試。
七、輔導教材購買及問題解答
(一)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根據財政部考委會發布的考試大綱,編寫出版考試輔導教材以及《經濟法規匯編》,應考人員可在現場確認時間內自愿征訂,教材領取時間,請留意我中心網站(http://www.xmks.gov.cn)通知。
(二)如果應考人員在復習中遇到專業問題,可向財政部考辦尋求解答,請將問題傳真至010-68703206或分科目發送郵件至下列郵箱:
會計科目:examkj@cicpa.org;
審計科目:examsj@cicpa.org;
財務成本管理科目:examcw@cicpa.org;
公司戰略與風險管理科目:examgzlf@cicpa.org;
經濟法科目:examjjf@cicpa.org;
稅法科目:examsf@cicpa.org。
財政部考辦自2009年6月起,將在《中國注冊會計師》雜志和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網站專欄中陸續刊出問題解答。
八、試卷評閱、成績認定和成績核查
(一)應考人員答卷由財政部考辦集中組織評閱。考試成績經財政部考委會認定后,應考人員可通過廈門市人事考試測評中心網站(http://www.xmks.gov.cn)進行查詢。
(二)每科考試均實行百分制,60分為成績合格分數線。
(三)成績發布后,如果應考人員本人提出成績核查,可在考試成績發布之日起1個月內向廈門市注冊會計師協會提出申請,財政部考辦組織成績核查。
(四)專業階段考試的單科考試合格成績5年內有效。對在連續5個年度考試中取得專業階段考試全部科目考試合格成績的考生,財政部考委會頒發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專業階段考試合格證書。考生向參加專業階段考試最后一科考試所在地的地方考辦領取。
九、應考人員注意的其他事項
(一)應考人員應當認真閱讀《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辦法》、《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財政部令第40號)等相關文件(可在福建省注冊會計師協會網站http://cz.fjicpa.org.cn查閱)。報名即視為全部認同上述文件,應當自覺遵守。
(二)應考人員考試前應認真閱讀《應考人員必讀》(可在福建省注冊會計師協會網站http://cz.fjicpa.org.cn查閱),并按要求參加考試。
十、港澳臺地區居民及外國人報名
港澳臺地區居民及外國人報名時間、地點和辦法參閱財政部注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臺灣地區居民及外國人參加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專業階段考試報名簡章(2009年度)》。
(新制度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