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4-02-22 共1頁
綜合消息,2009年新制度下注冊會計師考試報名時間已經陸續公布,湖南2009年新制度下注冊會計師考試報名時間為4月20日至4月28日,現場資格確認的時間為2009年4月23日至4月29日。根據《財政部注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關于印發〈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專業階段考試報名簡章(2009年度)〉的通知》(財考[2009]3號),現將我省參加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專業階段考試報名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報名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的中國公民,可以申請參加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專業階段考試: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二)具有高等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學歷、或者具有會計或者相關專業中級以上技術職稱。
二、免試條件
具有會計或者相關專業高級技術職稱的人員(包括學校及科研單位中具有會計或者相關專業副教授、副研究員以上職稱者),可以申請免予專業階段考試1個專長科目的考試。
申請免予考試的人員,應當填寫《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專業階段考試科目免試申請表(2009年度)》(見附件),并向報名所在地財政廳(局)注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地方考辦)提交高級技術職稱證書及復印件。地方考辦審核無誤后,報財政部注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財政部考辦)審核批準,方可免試。
三、報名及資格確認時間、地點、方式和要求
(一)報名及資格確認時間
網上預報名、資格確認時間為2009年4月20日至4月28日。
現場資格確認的時間為2009年4月23日至4月29日。
(二)報名方式及報名資格現場確認地點
1、考生可登陸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網站(www.cicpa.org.cn)進行網上預報名。
2、市州縣的考生到各市、州財政局注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報名公告指定地點現場確認。
3、長沙市及省屬和中央在長單位(以下簡稱省直考區)的考生到長沙市城南西路1號省財政廳政務大樓2樓現場確認。(星期六、星期日照常上班)。
(三)報名資格確認方式和要求
1、報名資格確認方式:現場報名資格確認和網上報名資格確認。
2、2009年3月23日前,已經參加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并取得具有2005年度至2008年度任一考試科目合格成績的考生,以及已經獲準免試或豁免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部分考試科目的考生(以上簡稱老考生,其他稱新考生),和新考生中以前年度參加過考試沒有取得合格成績科目的考生,可以選擇網上報名資格確認(限省直考區考生)和現場報名資格確認,具體辦理流程如下:
選擇網上報名資格確認的考生在網上支付報考費和教材輔導資料費,支付成功即為確認報考資格,憑有效身份證件(有二代身份證的必須提交)和網上預報名時打印的“注冊會計師統一考試報名表” 到現場領取教材和輔導資料。
選擇現場報名資格確認須提交有效身份證件(有二代身份證的必須提交)、網上預報名時打印的“注冊會計師統一考試報名表”和1寸近期(上年或本年)免冠彩照1張。
3、新考生到現場確認報名資格須提交有效身份證件(有二代身份證的必須提交)、學歷證書或專業技術職稱證書原件、網上預報名時打印的“注冊會計師統一考試報名表”和1寸近期(上年或本年)免冠彩照1張。
4、報名人員現場和網上報名資格確認時,填寫《2009年度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湖南省考區報名登記表(按新考試制度報考)》,并按規定每科交納報考費和試卷費50元。
四、考試科目和范圍
專業階段考試科目:會計、審計、財務成本管理、公司戰略與風險管理、經濟法、稅法。
考試范圍:由財政部注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以下簡稱財政部考委會)在發布的考試大綱中確定。
五、考試方式
考試方式:閉卷、筆試。
六、考試時間安排
2009年9月19日 上午08:30―11:00 審 計
下午13:00―15:30財務成本管理
下午17:30―19:30 經濟法
2009年9月20日 上午08:30―11:30 會 計
下午13:30―15:30公司戰略與風險管理
下午17:30―19:30稅 法
七、準考證的領取或打印
報名人員根據所在地地方考辦的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內領取準考證,或通過網絡下載打印準考證。
八、輔導教材購買及問題解答
(一)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根據財政部考委會發布的考試大綱,編寫出版考試輔導教材以及《經濟法規匯編》,應考人員可在報名時自愿訂購。
(二)如果應考人員在復習中遇到專業問題,可向財政部考辦尋求解答,請將問題傳真至010-68703206或分科目發送郵件至下列郵箱:
會計科目:examkj@cicpa.org;
審計科目:examsj@cicpa.org;
財務成本管理科目:examcw@cicpa.org;
公司戰略與風險管理科目:examgzlf@cicpa.org;
經濟法科目:examjjf@cicpa.org;
稅法科目:examsf@cicpa.org。
財政部考辦自2009年6月起,將在《中國注冊會計師》雜志和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網站專欄中陸續刊出問題解答。
九、試卷評閱、成績認定和成績核查
(一)應考人員答卷由財政部考辦集中組織評閱。考試成績經財政部考委會認定后,由地方考辦通知應考人員。
(二)每科考試均實行百分制,60分為成績合格分數線。
(三)成績發布后,如果應考人員本人提出成績核查,可在考試成績發布之日起1個月內向報考地的地方考辦提出申請,財政部考辦組織成績核查。
(四)專業階段考試的單科考試合格成績5年內有效。對在連續5個年度考試中取得專業階段考試全部科目考試合格成績的考生,財政部考委會頒發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專業階段考試合格證書。考生向參加專業階段考試最后一科考試所在地的地方考辦領取。
十、提請應考人員注意的其他事項
(一)應考人員應當認真閱讀《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辦法》、《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財政部令第40號)等相關文件(可在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網站http://www.cicpa.org.cn上查閱,或到報名點查閱)。報名即視為全部認同上述文件,應當自覺遵守。
(二)應考人員考試前領取準考證時,應當同時領取由財政部考辦編印的《應考人員必讀》。請應考人員認真閱讀,并按要求參加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