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4-02-22 共1頁
綜合消息,根據《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辦法》(財政部令第55號)、《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臺灣地區居民及外國人參加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辦法》(財政部財會[2009]4號)的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臺灣地區居民及外國人參加2009年度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專業階段考試,可于2009年4月20日至5月10日在當地所設代理報名點報名(報名地點見原文件附1),報名費用見原文件“考試報名費標準明細表”。
港澳臺地區2009年度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專業階段考試的考試時間安排及考試地點如下:
2009年9月19日 上午08:30―11:00 審 計
下午13:00―15:30財務成本管理
下午17:30―19:30 經濟法
2009年9月20日 上午08:30―11:30 會 計
下午13:30―15:30公司戰略與風險管理
下午17:30―19:30 稅 法
考試地點:北京、上海和香港。具體地點在應考人員領取準考證時通知。報名人員在9月1日至18日期間到報名地點領取財政部考辦制發的準考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