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4-02-22 共1頁
內容摘要:報名時間為2010年4月10日至8月31日。報考人員可登錄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網站(http://www.cicpa.org.cn),注冊會計師考試網上報名專欄(或http://cpaexam.cicpa.org.cn),根據提示填報個人基本信息,并提交電子照片資料。考試時間為2010年11月21日,考試地點設在比利時首都布魯塞爾。
根據《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辦法》(財政部令第55號)、《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臺灣地區居民及外國人參加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辦法》(財政部財會[2009]4號)的規定,現將歐洲地區考生參加2010年度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綜合階段考試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報名條件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且取得財政部注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以下簡稱財政部考委會)頒發的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專業階段考試合格證書的,可以申請參加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綜合階段考試(歐洲考區)。
凡已報名參加2010年9月18日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綜合階段考試的人員,不得再報名參加歐洲考區的考試。
二、報名時間、方式和代理機構
(一)報名時間
報名時間為2010年4月10日至8月31日。
(二)報名方式和要求
1.報名方式采用網絡報名。
2.2010年4月10日開始,報考人員可登錄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網站(http://www.cicpa.org.cn),注冊會計師考試網上報名專欄(或http://cpaexam.cicpa.org.cn),根據提示填報個人基本信息,并提交電子照片資料。
(三)考試代理機構
考試代理機構為英格蘭及威爾士特許會計師協會(ICAEW)(以下簡稱考試代理機構)。
聯系地址:ICAEW
Chartered Accountants’Hall
PO Box 433 Moorgate Place
London EC2P 2BJ
UK
聯系人:Ms. Grace Shi
聯系電話:+44(0)20 7920 8567
電子郵箱:grace.shi@icaew.co.uk
三、考試科目和范圍
綜合階段考試科目:職業能力綜合測試。
考試范圍:由財政部考委會在發布的考試大綱中確定。
四、考試方式
考試方式為閉卷、筆試。
五、考試時間安排和考試地點
(一)考試時間
2010年11月21日
上午08:30—12:00 職業能力綜合測試(試卷一)
下午14:00—17:30 職業能力綜合測試(試卷二)
(以上時間均為比利時當地時間)
(二)考試地點
比利時首都布魯塞爾。
六、準考證的打印
報考人員可于2010年11月1日后,登錄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網站“注冊會計師考試網上報名”專欄,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報考人員憑準考證、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參加考試。
七、考試報名費
考試報名費為100歐元。
報考人員辦理完成網絡報名后,根據打印的報名表,在4月10日至8月31日期間將報名費匯繳至考試代理機構開設的專用賬戶,過期不予受理。
報考人員可選擇下列方式,辦理報名費匯繳:
1.直接將報名費匯入ICAEW的歐元賬戶(僅限歐元)。ICAEW的國際銀行賬戶號碼(IBAN)是:GB69 NWBK 6072 1110 3113 35;ICAEW的銀行代碼(IBANBIC)是:NWBKGB2L。
2.用信用卡支付報名費。報名人員須填妥下列表格并傳真至ICAEW國際部。
收件人(Receiver):The Treasury Department at ICAEW | ||||||||||||||||||||||
信用卡號(Card Number) | ||||||||||||||||||||||
發卡日期(Valid From, Switch卡和Amex卡填寫) | 有效日期至(Expiry Date, 所有卡填寫) | 代碼(Issue No.,Swith卡填寫) | ||||||||||||||||||||
付款金額(Amount to pay) | ||||||||||||||||||||||
付款人地址(Address) | ||||||||||||||||||||||
付款人簽字(Signature) | 日期(Date) |
匯款后請將匯款通知掃描并發送到ICAEW電子郵箱:grace.shi@icaew.com,并注明本人詳細通訊地址和聯系電話。
八、試卷評閱、成績認定和成績核查
(一)應考人員答卷由財政部考辦集中組織評閱。考試成績經財政部考委會認定后,由財政部考辦通知應考人員。
(二)考試實行百分制,60分為成績合格分數線。
(三)成績發布后,如果應考人員本人提出成績核查,可在考試成績發布之日起1個月內向考試代理機構提出申請,財政部考辦組織成績核查。
(四)綜合階段考試科目應在取得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專業階段合格證書后5個年度考試中完成。對取得綜合階段考試科目考試合格成績的考生,財政部考委會頒發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全科考試合格證書。考生向財政部考辦或考試代理機構領取。
九、報考人員其他注意事項
(一)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辦法》、《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臺灣地區居民及外國人參加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辦法》、《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財政部令第57號)等相關文件(可在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網站http://www.cicpa.org.cn上查閱)。報名即視為全部認同并承諾遵守上述文件。
(二)財政部考辦將通過網絡發布相關通知,報考人員應當隨時登錄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網站“注冊會計師考試網上報名”專欄進行查詢。
說明:因考試政策、內容不斷變化與調整,中華會計網校提供的以上信息僅供參考,如有異議,請考生以權威部門公布的內容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