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3-10-17 共1頁
獎勵對象
凡本人持有市或縣(市)區財政部門頒發的《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本人戶籍在昆明市轄區內,或在昆明市連續工作三年以上;在昆明市各級行政企事業單位或市域內民營企業從事財務會計、審計工作的在職人員。
獎勵范圍
參加會計師考試,兩年內三科合格者;通過考評,取得高級會計師職稱者;通過考試取得注冊會計師執業資格者;經推薦和考核,參加全省高級會計管理人才培養者;經考核,參加全國會計領軍(后備)人才培養者。
獎勵標準
參加會計師考試,一年內三科合格者,市級給予個人一次性獎勵2500元,兩年內三科合格者,市級給予個人一次性獎勵1500元;通過考評,取得高級會計師資格證書的,市級給予個人一次性獎勵3000元;通過考試取得注冊會計師執業資格的,市級給予個人一次性獎勵5000元;考取云南省高級會計管理人才培養班的人員,市級一次性獎勵個人2000元;考取全國會計領軍(后備)人才培養班的人員,市級一次性獎勵個人8000元。
這樣申請
辦法規定,符合獎勵對象范圍的會計人員,考取注冊會計師執業資格,本人可持相關材料向省會計主管部門申請兌現省級獎勵。
另外,辦法指出,符合獎勵范圍和獎勵對象兩項的,自取得職稱證書之日起(簽發時間)三個月內,持本人《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戶籍證明、單位工作證明、社保證明和相應的職稱證書原件,到昆明市會計監督管理局辦理獎勵手續。(記者 朱虹)
來源: 云南信息報 轉自: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