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0-01-19 共5頁
3、填寫發票應當使用中文。民族自治地區可以同時使用當地通用的一種民族文字;外商投資企業和外資企業可以同時使用一種外國文字。
(三)納稅申報的方式
(1)直接申報,即上門申報。納稅人直接到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
(2)郵寄申報。郵寄申報以寄出地的郵政局郵戳日期為實際申報日期。
(3)數據電文申報。
二、稅款征收
(一)稅款征收方式
(1)查賬征收,是指由納稅人依據賬簿記載,先自行計算繳納,事后經稅務機關查賬核實,如有不符合稅法規定的,則多退少補。
(2)查定征收,是指由稅務機關根據納稅人的生產設備等情況在正常情況下的生產、銷售情況,對其生產的應稅產品查定產量和銷售額,然后依照稅法規定的稅率征收的一種稅款征收方式。
(3)查驗征收,查驗征收是由稅務機關對納稅申報人的應稅產品進行查驗后征稅,并貼上完稅證、查驗證或蓋查驗戳,并據以征稅的一種稅款征收方式。
(4)定期定額征收,是指稅務機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一定的程序,核定納稅人在一定經營時期內的應納稅經營額及收益額,并以此為計稅依據,確定其應納稅額的一種稅款征收方式。
(5)代扣代繳,是指按照稅法規定,負有扣繳稅款的法定義務人,在向納稅人支付款項時,從所支付的款項中直接扣收稅款的方式。
(6)代收代繳,是指負有收繳稅款的法定義務人,對納稅人應納的稅款進行代收代繳的方式。即由與納稅人有經濟業務往來的單位和個人向納稅人收取款項時,依照稅收的規定收取稅款。
(7)委托代征,是指受托單位按照稅務機關核發的代征證書的要求,以稅務機關的名義向納稅人征收一些零散稅款的一種稅款征收方式?!。?)其他方式,如郵寄申報納稅、自計自填自繳、自報核繳方式等。
(二)核定應納稅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納稅人,稅務機關有權核定其應納稅額:
(1)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可以不設置賬簿的;
(2)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應當設置賬簿但未設置的;
(3)擅自銷毀賬簿或者拒不提供納稅資料的;
(4)雖設置賬簿,但賬目混亂或者成本資料、收入憑證、費用憑證殘缺不全,難以查賬的;
(5)發生納稅義務,未按照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經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申報,逾期仍未申報的;
(6)納稅人申報的計稅依據明顯偏低,又無正當理由的;
(7)未按照規定辦理稅務登記的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以及臨時經營的納稅人。
第七章 會計職業道德
一、職業道德 1.職業道德涵蓋了從業人員與服務對象、職業與職工、職業與職業之間的關系
職業道德主要內容包括:愛崗敬業(首要規范)、誠實守信(基本準則)、辦事公道、服務群眾(重要原則)、奉獻社會(出發點和歸宿)。
二、會計職業道德
2.會計職業道德規范的主要內容
(1)愛崗敬業。要求會計人員熱愛會計工作,安心本職崗位,忠于職守,盡心盡力,盡職盡責。
(2)誠實守信。要求會計人員做老實人,說老實話,辦老實事,執業謹慎,信譽至上,不為利益所誘惑,不弄虛作假,不泄露秘密。
(3)廉潔自律。要求會計人員公私分明、不貪不占、遵紀守法、清正廉潔。
(4)客觀公正。要求會計人員端正態度,依法辦事,實事求是,不偏不倚,保持應有的獨立性。
(5)堅持準則。要求會計人員熟悉國家法律、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始終堅持按法律、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要求進行會計核算,實施會計監督。
(6)提高技能。要求會計人員增強提高專業技能的自覺性和緊迫感,勤學苦練,刻苦鉆研,不斷進取,提高業務水平。
(7)參與管理。要求會計人員在做好本職工作的同時,努力鉆研相關業務,全面熟悉本單位經營活動和業務流程,主動提出合理化建議,協助領導決策,積極參與管理。
(8)強化服務。要求會計人員樹立服務意識,提高服務質量,努力維護和提升會計職業的良好社會形象。
二、會計職業道德與會計法律制度的關系
(一)會計職業道德與會計法律制度的聯系
會計職業道德是會計法律制度正常運行的社會和思想基礎,會計法律制度是促進會計職業道德規范形成和遵守的制度保障。兩者有著共同的目標、相同的調整對象,承擔著同樣的職責,在作用上相互補充;在內容上相互滲透、相互重疊;在地位上相互轉化、相互吸收;在實施上相互作用、相互促進。
會計法律是會計職業道德的最低要求。
(二)會計職業道德與會計法律制度的區別
(1)性質不同。會計法律具有很強的他律性;會計職業道德具有很強的自律性。
(2)作用范圍不同。會計法律制度側重于調整會計人員的外在行為和結果的合法化;會計職業道德則不僅要求調整會計人員的外在行為,還要調整會計人員內在的精神世界。
(3)實現形式不同。會計法律制度表現形式是具體的、明確的、正式形成文字的成文規定;存在于人們的意識和信念之中。
(4)實施保障機制不同。會計法律制度由國家強制力保障實施;會計職業道德需要會計人員的自覺遵守。
三、會計職業道德教育
(一)會計職業道德教育形式
(1)接受教育?!。?)自我教育
(二)會計職業道德教育內容
(1)會計職業道德觀念教育。?。?)會計職業道德規范教育。
(3)會計職業道德警示教育?!。?)其他與會計職業道德相關的教育(表彰獎勵)。
(三)會計職業道德教育途徑
(1)通過會計學歷教育進行會計職業道德教育 (2)通過會計繼續教育進行會計職業道德教育。
(3)通過會計人員的自我教育與修養進行會計職業道德教育。
四、會計職業道德的檢查與獎懲
(1)財政部門對會計職業道德進行監督檢查。檢查的途徑主要有:
①將會計法執法檢查與會計職業道德檢查相結合;
②將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注冊登記管理與會計職業道德檢查相結合;
③將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評、聘用與會計職業道德檢查相結合。
(2)會計行業組織對會計職業道德進行自律管理與約束。
(3)依據會計法等法律法規,建立激勵機制,對會計人員遵守職業道德情況進行考核和獎懲。
(4)會計人員違反職業道德,情節嚴重的,由財政部門吊銷其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五、會計職業道德建設組織與實施
(1)財政部門組織和推動會計職業道德建設,依法行政,探索會計職業道德建設的有效途徑和實現形式。
(2)會計職業組織建立行業自律機制和會計職業道德懲戒制度。
(3)企事業單位任用合格會計人員,開展會計人員職業道德教育,建立和完善內部控制制度,形成內部約束機制,防范舞弊和經營風險,支持并督促會計人員遵循會計職業道德,依法開展會計工作。
(4)社會各界各盡其責,相互配合,齊抓共管。
(5)社會輿論監督,形成良好的社會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