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0-01-19 共7頁
財經法規與會計職稱道德講解-會計核算的內容
《會計法》規定,下列經濟業務事項應當辦理會計手續,進行會計核算.
一類是經濟業務:經濟組織與外部————交換行為;如:產品銷售。
一類是經濟事項:在一個經濟組織內部發生的具有經濟有影響的事件。如:計提折舊。
(一)款項和有價證券的收付
款項是指作為支付手段的貨幣資金,包括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和其他貨幣資金,以及保函押金、各種備用金等。
有價證券是指表示一定財產擁有權或支配權的證券,如國庫券、股票、企業債券和其他債券等。
(二)財物的收發,增減和使用
財物是指單位的具有實物形態的經濟資源。(流動資產、固定資產)
(三)債權債務的發生和結算
債權:應收賬款、預付賬款。
債務:指單位承擔的,能以貨幣計量的、需要用資產或者勞務償付的義務。包括各種借款、應付及預收款項等。
(四)資本、基金的增減
(五)收入、支出、費用、成本的計算
收入:企業在銷售商品、提供勞務及讓渡資產使用權等日常活動中所形成的經濟利益的總流入。
費用:指企業在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等日常活動中所發生的經濟利益的流出。
成本:指公司企業為生產某種產品而發生的費用,它與一定種類和數量的產品相聯系,是對象化了的費用。